近日,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印發《2019年福建海洋強省重大項目建設實施方案》,貫徹落實福建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建設海洋強省的意見》,強化重大項目的支撐帶動作用。
《方案》圍繞加快海洋強省建設的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全力推進148個在建重大項目加快建設、91個前期項目取得突破,力爭今年實現36個以上項目建成或部分建成、30個以上項目開工建設,進一步策劃儲備一批重大項目。
《方案》提出3方面主要任務。一是抓好投資完成。進一步加大海洋強省重大在建項目投資力度,計劃全年完成投資608.46億元。其中,海洋工程裝備和高端船舶修造25.85億元,郵輪游艇1億元,海洋生物醫藥2.52億元,海洋可再生能源116.64億元,現代海洋漁業29.01億元,海洋旅游和文化創意52.38億元,航運物流18.10億元,港口泊位32.9億元,臨港工業268.24億元,漁港6.31億元,疏港通道37.7億元,海洋科研平臺16.24億元,海洋生態1.57億元。
二是抓好項目竣工。要求全年超過36個項目建成或部分建成。其中,海洋工程裝備和高端船舶修造2個,郵輪游艇1個,海洋生物醫藥2個,海洋可再生能源3個,現代海洋漁業6個,海洋旅游和文化創意5個,航運物流4個,港口泊位5個,臨港工業2個,漁港2個,疏港通道2個,海洋科研平臺1個,海洋生態1個。
三是抓好前期突破。全年超過30個項目前期工作要取得實質性進展,爭取盡早動工建設。其中,海洋生物醫藥1個,海洋可再生能源1個,現代海洋漁業4個,海洋旅游和文化創意5個,航運物流4個,港口泊位7個,臨港工業2個,漁港3個,疏港通道1個,海洋科研平臺1個,海洋生態1個。
為推動福州海洋產業升級,福州于日前提出了 “海上福州”行動方案,引領帶動福州市產業體系轉型升級,推進海洋強市建設。
“海上福州”行動方案包括“一個目標、兩個抓手、三大重點”。
一個目標,是指至2020年,全市海洋生產總值力爭達2600億元,年均增速11%以上,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29%以上,實現從海洋資源大市向海洋經濟強市的跨越。
兩個抓手,一是聚焦海洋產業發展,著力提升海洋經濟總量和質量。二是以建設國家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為新契機,做大做強臨港產業。
三大重點,即推進國際深水大港建設、加快臨港產業集聚、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產業。
未來,福州將以“海上福州”建設拓展產業發展新空間,向海洋搶占高質量發展戰略要地,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尋找交流合作的新機遇。(記者 路濤)
轉自:中國海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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