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布促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新舉措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2-08-01





      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7月27日消息,近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促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措施》正式印發,從支持企業發展、人才引進、平臺建設、粵澳協同創新等四個方面提出具體扶持措施,旨在進一步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部署要求,推動集成電路產業躍升發展。


      據了解,這是合作區成立以來瞄準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推出的首個專項扶持措施,將切實拿出“真金白銀”“真招實招”,為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提供“芯”動力。該《若干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謀發展 抓創新 支持企業在合作區發展壯大


      科技研發和高端制造產業,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明確提出要重點發展的四新產業之一,其中就包括大力發展集成電路產業,加快構建特色芯片設計、測試和檢測的微電子產業鏈。


      如何做好靶向發力、精準施策,“賦能”集成電路產業高質量發展?合作區經濟發展局對比分析了珠海及深圳、廣州、上海等地區相關政策舉措,并通過組織召開專家研討會、企業座談會等方式,廣泛征求意見建議,起草了《若干措施》。


      支持企業發展,是新政策明確提出的首要任務。合作區將主要從企業落戶獎勵、辦公用房購置補貼、辦公用房租賃補貼、研發創新補貼、主營業務收入規模獎勵、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獎勵、行業獎項獎勵方面提出了支持措施。


      企業落戶就有“大禮包”。《若干措施》提出,對于新設立或新遷入的企業實繳出資不低于10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最高500萬元獎勵。


      對于一個區域的產業發展來說,總部企業能夠帶來高端人才、高新技術等資源的集聚效應。《若干措施》提出,對在合作區新設立的符合條件的總部、區域性總部企業,分別給予2000萬元、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強化科技創新,是提升產業競爭力的必由之徑。《若干措施》提出,對在合作區開展實地研發的企業,按照其研發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年度最高500萬元補貼。此外,對從事IP、EDA工具研發的企業,給予年度最高1500萬元研發費補貼;對開展工程產品量產前全掩膜首輪流片的企業或科研機構,給予年度最高3000萬元流片補貼。


      引人才 搭平臺 搭建“蓄水池”提供精準服務


      創新是第一動力,人才是第一資源。《若干措施》主要從研發和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獎勵、集成電路人才培訓基地獎補、研發人員培訓補貼、實習補貼方面提出了支持措施。


      為支持人才引進,新政策提出,對與集成電路企業或科研機構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合作區實地辦公的研發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最高每年可給予15萬元獎勵。


      “加碼”人才培育投入,《若干措施》對認定為合作區集成電路人才培訓基地的單位,每年給予100萬元補貼;對采用合作區認定的集成電路人才培訓基地開展員工培訓的企業或科研機構,給予年度最高100萬元補貼。


      在支持平臺建設方面,合作區也打出了一套“組合拳”:一方面是支持企業或機構建設集成電路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按照平臺儀器設備(含軟件)實際投入費用給予年度最高500萬元補貼,對獲得國家級和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創新平臺,按照100%給予配套支持;另一方面,支持在合作區建設集成電路專業園區,打造面向創業者、創業團隊、初創企業為服務對象的“0元創業空間”,向入駐企業及團隊、創業者免租金提供,當產業園滿足主營業務收入、實地辦公人數增量指標時,園區運營機構最高還可獲1000萬元獎勵。


      促協同 聚合力 有效承載全球集成電路創新資源


      集成電路產業是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基礎性、先導性和戰略性產業,也是加速數字經濟賦能升級、支撐新基建高質量發展的核心產業。2021年,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總產值突破萬億元。


      近年來,橫琴集聚了芯耀輝科技、集創北方、極海半導體、芯動科技、鎵未來科技、一微半導體、壁仞等一批集成電路優質企業,發展前景廣闊。與此同時,粵澳雙方合作在集成電路領域頻頻發力。2021年,總規模100億元的廣東粵澳半導體產業投資基金和50億元的武岳峰廣東基金落戶橫琴,有助于合作區“以投促引”吸引優質資源落地,布局集成電路全產業鏈,促進產業快速發展。


      此次發布的新政策,不僅為支持合作區集成電路產業發展開啟了“新引擎”,也為合作區與珠海產業協同開啟了嶄新一頁。《若干措施》提出,支持集成電路領域的重大項目在合作區設立總部或研發中心,在珠海市建設生產制造、封裝測試基地,具體支持措施由合作區執委會、珠海市政府協商確定。


      “以此次《若干措施》出臺為契機,我們將充分發揮粵澳兩地資源優勢,積極吸引集聚全球產業資源。”合作區經濟發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橫琴將重點構建“前沿領域芯布局、特色芯片全生態、高端產測全鏈條、國際人才全匯聚”的產業體系,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點上推進合作區集成電路產業發展。


      《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促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大力發展集成電路產業,加快構建特色芯片設計、測試和檢測的微電子產業鏈,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根據《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推進綱要》《國務院關于印發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20〕8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快半導體及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0〕2號),結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實際,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章  支持企業發展


      第一條  支持企業落戶


      (一)實繳資本獎勵


      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企業,其設立或遷入后以貨幣方式實繳出資不低于1000萬元的,按其實繳出資的10%給予一次性最高500萬元獎勵。


      對本措施實施前合作區原有的企業,其在本措施實施后新增以貨幣方式實繳出資不低于1000萬元的,按其實繳出資的10%給予一次性最高500萬元獎勵。


      (二)總部項目獎勵


      對集成電路上市公司、經認定的國內集成電路產業各環節領軍企業(中國半導體行業協會近三年發布的各領域排名前十)、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集成電路獨角獸公司在合作區新設立的總部或區域性總部企業,分別給予2000萬元、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按照4:6比例分兩筆撥付。


      對本措施實施前合作區原有的企業滿足總部企業或區域性總部企業條件的,參照本款規定給予同等額度的獎勵。


      第二條  支持企業辦公用房


      (一)租金補貼


      對入駐合作區租用辦公用房的企業,按不超過第三方專業機構租金評估價的100%且最高不超過10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租金補貼,每家企業補貼面積不超過2000平方米。


      (二)購置補貼


      對納入規模以上統計庫的企業在合作區購置辦公用房的,按照實際購置價格的10%給予一次性最高1000萬元補貼,按照4:6比例分兩筆撥付。


      第三條  支持企業研發創新


      (一)研發費補貼


      對在合作區開展實地研發的企業,按照其自投研發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年度最高500萬元補貼。


      (二)多項目晶圓(MPW)及首輪工程流片補貼


      1.對開展多項目晶圓(MPW)流片的企業或科研機構,按照流片費用的70%給予年度最高500萬元補貼。


      2.對開展工程產品量產前全掩膜首輪流片的企業或科研機構,按照流片費用的50%給予年度最高3000萬元補貼。對工藝制程在14nm以下的,年度補貼最高2500萬元;對工藝制程在28nm以下的,年度補貼最高1500萬元;對其它工藝制程的,年度補貼最高800萬元。


      (三)IP購買、復用及研發補貼


      1.對購買IP開展高端芯片、先進或特色工藝研發的企業或科研機構,經認定,按照其實際支出費用的30%給予年度最高300萬元補貼。


      對采購合作區企業開發的IP開展高端芯片、先進或特色工藝研發的企業或科研機構,年度補貼上限提高至500萬元。


      2.對復用集成電路公共服務平臺IP開展高端芯片、先進或特色工藝研發的企業或科研機構,經認定,按照其實際支出費用的50%給予年度最高100萬元補貼。


      3.對從事IP研發的企業,按照其IP自投研發費用的30%給予年度最高1500萬元補貼。


      (四)EDA工具購買、租用及研發補貼


      1.對購買EDA工具軟件(含軟件升級費用)的企業或科研機構,按照實際支出費用的30%給予年度最高300萬元補貼。


      對采購合作區企業開發的EDA工具軟件(含軟件升級費用)的企業或科研機構,年度補貼上限提高至500萬元。


      2.對租用集成電路公共服務平臺EDA工具軟件的企業或科研機構,按照其實際支出費用的50%給予年度最高300萬元補貼。


      3.對從事EDA工具軟件研發的企業,按照其EDA自投研發費用的50%給予年度最高1500萬元補貼。


      (五)支持測試驗證


      1.對在合作區開展集成電路晶圓或芯片產品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的檢測、測試驗證服務的單位,按照上年度為澳門、合作區、珠海企業或機構(無股權關系)提供檢測、測試驗證服務實際收入的50%給予年度最高500萬元補貼。


      2.對在合作區開展用于測試及檢測相關設備(含核心零部件)、耗材研發的企業,經認定,按照其自投研發費用的50%給予年度最高500萬元補貼。


      第四條  支持企業發展壯大


      (一)主營業務收入規模獎勵


      對納入規模以上統計庫的集成電路設計、設備(含核心零部件)、材料及EDA工具研發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15億元、20億元,首次申請獎勵的,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6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納入規模以上統計庫的集成電路制造、封裝測試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15億元、20億元、30億元,首次申請獎勵的,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6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獲得上述獎勵后主營業務收入達到更高標準的企業,按相應標準追加差額獎勵。


      鼓勵企業將以上獎勵資金按一定比例用于對企業核心管理人員、研發人員等有突出貢獻人員的個人獎補。


      (二)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獎勵


      對納入規模以上統計庫的集成電路設計、EDA工具研發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不低于20%的,按照其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額的2%給予獎勵;對納入規模以上統計庫的集成電路制造、封裝測試、設備(含核心零部件)、材料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不低于10%的,按照其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額的2%給予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最高500萬元。


      鼓勵企業將以上獎勵資金按一定比例用于對企業核心管理人員、研發人員等有突出貢獻人員的個人獎補。


      (三)行業獎項獎勵


      對獲評賽迪研究院“中國芯”獎項,中國半導體行業協會“中國半導體創新產品和技術”稱號,中國集成電路創新聯盟“集成電路產業技術創新獎”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


      第二章  支持人才引進培養


      第五條  支持人才引進


      對與集成電路企業或科研機構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合作區實地辦公的研發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按照其上年度工資薪金收入總額每年給予獎勵。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1.年薪30萬元(含)-50萬元(不含),給予10萬元獎勵;


      2.年薪5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15萬元獎勵。


      同一企業申請享受該條獎勵的高級管理人員人數不超過企業員工總數的10%,且不超過10人。


      第六條  支持人才培養


      對認定為合作區集成電路人才培訓基地的單位,每年給予100萬元補貼。經培訓基地培訓后被合作區集成電路企業或科研機構聘用的研發人員,按照3萬元/人的標準給予基地年度最高100萬元獎勵。對采用合作區認定的集成電路人才培訓基地開展員工培訓的企業或科研機構,按照實際發生培訓費用的50%給予年度最高100萬元補貼。


      對接收境內外高校集成電路相關專業在校學生實習的企業或科研機構,按50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年度最高100萬元補貼。


      第三章  支持平臺建設


      第七條  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支持企業或機構建設集成電路產業公共服務平臺,通過專業化的運營管理與服務,為企業提供中試研發、集成電路設計、EDA工具、IP共享、MPW、快速封裝測試,以及集成電路產品、設備、材料的失效性和可靠性分析、測試、驗證、認證等公共技術支撐,按照平臺儀器設備(含軟件)實際投入費用的30%給予年度最高500萬元補貼。


      對獲得國家級和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按照國家或省支持資金的100%給予配套支持。


      第八條  支持園區運營平臺建設


      支持在合作區建設集成電路專業園區,集聚優質企業和高端人才。


      (一)支持打造“0元創業空間”


      支持在集成電路專業園區建設面向創業者、創業團隊、初創企業為服務對象的“0元創業空間”,向入駐企業及團隊、創業者免租金提供。


      對經備案的“0元創業空間”,按不超過第三方專業機構租金評估價的100%且最高不超過10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園區運營機構租金補貼,補貼面積最高1000平方米。


      (二)運營獎勵


      每當產業園增量指標滿足以下條件時,給予園區運營機構500萬元獎勵,同一園區運營機構最高獎勵1000萬元:


      1.新注冊或新遷入,并在園區實地辦公的集成電路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新增10億元;


      2.新增在園區實地辦公的企業員工不少于350人,其中研發人員不少于200人,年薪80萬元以上的研發人員不少于20人。


      第九條  支持搭建行業交流平臺


      鼓勵支持國內外知名學術機構、專業組織和合作區各類創新主體,在合作區舉辦或永久性落地具有影響力的學術會議、專業論壇、技術研討會、展覽等活動,對符合條件的按實際發生費用的40%給予單個活動最高600萬元經費支持。


      對在合作區成立的具有重大影響力的行業協會,在合作區舉辦產業活動,且活動參與單位不少于15家,參與人數不少于30人的,按每場2萬元的標準給予年度最高100萬元資金扶持。


      第四章  支持粵澳協同創新


      第十條  支持澳門人才


      申請本措施人才獎勵的為澳門居民或擁有澳門高校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獎勵標準按照本措施既定獎勵標準的1.5倍予以執行。


      第十一條  與澳門協同發展


      與合作區企業具有關聯關系的澳門公司雇用的全職研發人員可參照本措施申請人才獎勵;澳門公司獲得澳門特區政府科技類資助的,按照資助金額的50%給予單個項目最高800萬元配套資助。


      第十二條  與珠海協同發展


      支持集成電路領域的重大項目在合作區設立總部或研發中心,在珠海市建設生產制造、封裝測試基地,具體支持措施由合作區執委會、珠海市政府協商確定。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第十四條  本措施執行過程中,與國家法律法規和廣東省有關規定有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廣東省有關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  本措施由合作區執行委員會解釋,由合作區經濟發展局制定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轉自: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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