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處南海之濱,毗鄰香港,擁有海域面積1145平方公里,海岸線260公里,大小海島51個,是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城市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樞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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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天獨厚的區位優勢,助推深圳融入世界經濟,走向國際化。經過30多年的快速發展,深圳已進入土地資源緊約束階段,向海發展勢在必行。在國家“海洋強國”戰略和“一帶一路”倡議背景下,深圳把握機遇,提前謀劃,依托經濟、科技與對外開放基礎,勇做海洋發展的排頭兵。這既是歷史必然,也是新時代重任,更是對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呼應。
這幾年,深圳堅持海陸統籌、依法治海、生態管海、科學用海,在建設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市、國家級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全國首個海洋綜合管理示范區等方面改革創新、先行先試,大膽探索有利于國家海洋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取得了明顯成效。
2017年5月,國家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確定深圳創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賦予了深圳在貫徹海洋強國戰略中新的歷史使命,也為深圳海洋發展指明了方向。近期,深圳組織開展相關戰略規劃,從海洋城市空間塑造、海洋經濟發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海洋文化培育、海洋治理等方面進行專項研究,進一步明確了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建設思路。
提升海洋城市空間品質
為推動海陸統籌發展,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提升海洋城市空間品質,深圳組織編制了《深圳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深圳市海洋功能區劃》《深圳市海域利用規劃》《深圳市海岸帶綜合保護和利用規劃》《深圳市沙灘專項規劃研究》等各級各類規劃,基本形成宏觀微觀、綜合專項結合的海洋規劃管理體系。
戰略引領,指導海洋可持續發展。完成《深圳市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提出契合深圳實際的海洋發展八大策略,并上升為市政府決策,從頂層設計上奠定了海洋發展的目標、思路和實施路徑。《深圳市海洋功能區劃》創新性地開展了陸海空間匹配、交通運輸用海、海洋資源利用、海洋災害防御4個專題研究,深入分析各海域自然屬性及社會功能需求,科學劃分海洋功能區,優化各海域主導開發功能及兼容功能。首次編制了《深圳市海域利用規劃》,為推動海洋空間合理利用,實現海域資源可持續發展提供更為精細的規劃支撐。
海陸統籌,打造“三生”融合海岸帶。海岸帶是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這一發展目標的重要支撐和空間落腳點。規劃將深圳海岸帶地區所涉海域、陸域有機銜接,以生態、生活、生產“三生”空間統籌海岸帶,打造“世界級綠色·活力海岸帶”。規劃建構海陸全域生態系統,合理控制海岸帶建設后退距離及建筑高度、密度和體量,形成“綠色生態海岸帶”。建設全線貫通的濱海慢行通道,完善水陸公共交通系統,提高近海親海空間可達性,形成“多元共享海岸帶”。對海陸產業布局進行統籌引導,優化用地用海功能布局,提升海岸帶產業發展質量,形成“創新經濟海岸帶”。
全民共享,用心建設海洋公共空間。依托生態水網、組團綠帶等,設置山海通廊,建設城市景觀帶。明確全市56個沙灘功能定位,積極推動濱海公園建設,同時規劃新增一批海洋博物館、科技館等,把海洋元素引入城區,塑造“城在海邊、城海相融”的城市景觀,打造最美濱海岸帶。合理劃定潛水、沖浪等活動區,豐富海上活動,形成由海上活動空間、濱海公共岸線、沙灘、公園、文化娛樂設施、標志性建筑等有機組成的公共空間系統,成為兼具活力、生態、文化特色的海洋城市特色景觀。
推動藍色經濟創新發展
深圳擁有優越的區位條件、開放的市場環境、良好的創新氛圍、雄厚的產業基礎,是發展海洋經濟,推動國際合作的重要基石。港口物流、高端裝備制造、海洋生物醫藥、海洋油氣服務、遠洋漁業、郵輪游艇等海洋產業具有良好的基礎和強勁的發展勢頭,已成為深圳市經濟新增長點。近年來,深圳市先后出臺了《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和《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吸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支持高水平創新載體和人才進駐。通過制定《深圳市未來產業發展政策》《深圳市海洋產業發展規劃》等,將海洋產業作為深圳重點發展的4大未來產業之一,每年安排2.5億元專項資金用于扶持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以政府出資引導的方式,推動設立規模為500億元的深圳海洋發展基金,通過金融手段助推海洋經濟高速發展。未來,深圳將堅持創新與高端發展,提升海洋經濟能級,建設藍色經濟創新區。
轉型提升優勢傳統產業。推動深圳港、鹽田港轉型升級,培育高端航運服務業,大力發展航運交易、保險、法律等現代航運服務業。依托太子灣郵輪母港建設,發展郵輪游艇產業,推動濱海旅游與互聯網、文化等相關產業的融合發展,構建連接港澳、輻射內地、面向世界的旅游網絡。鼓勵深圳聯成等遠洋漁業大型企業發展,建立海外基地,提高國際競爭力。
加速發展海洋高科技產業。依托華為、中興通訊等龍頭企業,將深圳優勢的電子信息產業高端延伸至海洋領域,促進海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依托中集集團、招商重工、中建鋼構、惠爾海工等高新企業,推動海洋高端裝備產業向設計研發轉型;利用邁瑞、華大基因、北科生物等企業在生物醫藥、基因測序等領域的突出優勢,實現海洋生物醫藥產業重點突破,搭建海洋生物醫藥產學研合作平臺;通過國內外著名高校在深設立的研究院和深圳海洋產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積極跟蹤國際海洋技術和產業的發展方向,在海洋新能源、海水淡化、可燃冰等方面開展研究與布局。
構建海洋高端服務業集群。依托國家生物產業基地,在深圳東部打造海洋生物產業園區和國際生物谷,推動海洋生物醫藥產業集聚發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突出發展海洋總部經濟,培育和服務中小創新企業,在深圳西部打造海洋新興產業基地,推動形成海洋高端智能裝備產業和海洋科技服務產業集群。利用自貿區制度優勢,以前海為核心,引入以海洋為特色的專業化金融、科技和高端海洋專業服務產業,培育深圳海洋經濟軟實力。
匯集海洋科技創新力量。積極發展海洋科學研究力量,推動深圳大學、清華大學深圳研究院、哈工大(深圳)設立海洋相關學科,推動挪威等海洋經濟科技發達國家共建高校,提高深圳海洋教育水平;引進和培養高端領域海洋人才,鼓勵全球海洋科技創新人才來深創業,建立人才支撐體系。研究設立海洋工程技術研究院,推動海洋科學技術轉化應用。針對深圳海洋產業重點發展領域,集聚國內外科技力量,引進和籌建國家海洋實驗室。
開創中歐藍色經濟合作新局面。歐洲具有藍色經濟的深厚土壤和技術創新的堅實基礎,掌握了藍色經濟的時代高點。中歐藍色產業論壇的舉辦、中歐藍色產業園的建設等一系列中歐藍色經濟合作,將為深圳海洋產業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在“海洋強國”和“一帶一路”建設背景下,憑借深圳對外開放的優勢,穩定的政策環境和制度優勢,深圳完全可打造成為引領國際海洋合作的前沿平臺和創新基地。深圳將瞄準歐盟海洋經濟發展的優勢,重點開展海洋高端智能設備、海洋電子信息、海洋新能源、海洋生態環保、海洋專業服務等產業的深度互補性合作,實現合作共贏,為推動深圳海洋經濟跨越式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
深圳圍繞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總目標,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開拓創新,狠抓落實,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探索創新,著力構建海陸環境保護體系。探索建立“海域—流域—陸域”環境保護體系,以海洋環境容量為約束建立倒逼機制,推動陸源污染源頭減排,逐步建立海陸協同的生態環境管理機制。以環境承載力為基礎構建完善環境保護規劃,完成《深圳市海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建立目標指標體系,提出基于環境容量的入海污染總量控制和分區管理要求。實施流域環境和近岸海域綜合治理,開展深圳灣、前海灣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管理研究,持續推進深圳灣、大鵬灣海域環境治理和龍岐灣較場尾、鹽田避風塘地區環境綜合整治等工程,通過生態清淤強化水動力,改善水環境,探索陸海聯動、深港共治、多部門統籌協調的治理機制,促進生產、生活和生態功能的協調發展,打造城市生態文明新名片。
突出重點,分類推進海洋生態修復。建立自然岸線控制和海洋生態紅線管理制度,對重要海洋生態節點實施重點保護,加強對受損自然岸線、紅樹林濕地和珊瑚礁的修復。以紅樹林濕地保護為核心,重點開展深圳灣西段、鳳塘河口前海灣段、華僑城濕地、壩光濱海濕地、東西涌、小鏟島等地區的生態恢復和保護工程,增強紅樹林樹種多樣性;加快推進海灣、海岸綜合保護與修復,強力推動岸帶生態化建設,以生態+的理念,率先啟動深圳西灣、寶安中心區、前海灣、深圳灣和大鵬楊梅坑等岸段生態化建設,高起點打造綠色、生態的濱海岸帶;加強大澳灣、楊梅坑等海域珊瑚保護,選劃大鵬半島國家級海洋公園;強化濱海濕地保護,加快籌建華僑城國家級海洋公園和深圳灣自然保護區,促進城市與自然和諧相融,充分彰顯城市海洋元素和特色。
源頭治理,推動陸源污染源頭減排。實施河灣聯治,控源截污,提出“治水十策”“十大行動”,水環境提升工程469項,總投資616.2億元。加快污水處理廠建設和提標改造,結合城市更新改造,加快推進片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實施面源污染管控,清除重點河流、重點河段兩岸1公里范圍內生活垃圾和工業垃圾堆放點,清除海上垃圾。實施總氮排放總量控制,重點整治珠江口、深圳灣的河口海灣污染,規范入海排污口設置,全面清理非法或設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推進深圳灣污染綜合治理研究。加強船舶港口污染控制,強制報廢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2016年10月起提前實施商業船舶強制使用低硫油、使用岸電,加強船舶溢油應急處置。清退近岸養殖設施,除了保留部分增殖及休閑漁業外,傳統近岸養殖業全部退出。調整漁業產業結構,大力發展遠洋漁業,鼓勵發展異地養殖業,走多元綠色發展道路。此外,通過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海綿城市建設等措施,全方位加強海洋污染源頭管控。
加強管理,提升海洋監測能力建設。加強海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引進海洋監測新技術,推進陸源入海污染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完善海洋環境和水動力自動監測網。推進“智慧海洋”建設,實現陸海現狀數據、管理數據、規劃數據的“三統一”。開展海洋監測體系規劃,先期建設完成15個海洋環境浮標、8個波浪浮標、5個潮位儀、5個地波雷達、1個陸源入海污染物在線監測站(另有19個正在積極籌建中)及40個遠程高清視頻攝像系統等自動監測設施,逐步完善轄區海域內由天基和空基、岸基和海基等組成的立體觀測網,從不同維度實現對海洋水質、水文、氣象、生態等多種海洋要素的立體、實時、原位的全覆蓋在線監測。編制《深圳市海洋環境狀況公報》,對深圳近岸海域環境、主要海洋功能區環境、陸源入海污染物排放等監測結果進行分析,科學、客觀地評價海洋環境狀況,為海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保障民生,加強海洋防災減災體系建設。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工作,提高海洋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制定完善海洋災害應急預案,依照海上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框架,壯大專業力量與社會力量,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處置海洋防災減災的聯動機制。開發適用于深圳海域的高分辨率海洋數值預報模式,打造了風暴潮漫堤預警決策服務平臺,并實際應用于臺風預報。建立海洋災害預警和應急信息數據自動推送和發布功能,加強公眾海洋防災減災教育。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通過項目合作、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等多種渠道引進海洋觀測和預報技術人員,充實人員隊伍,并強化專業培訓,提高業務技能,做好預防和預警工作。探索創新,著力構建海陸環境保護體系。
加強海洋文化意識培育
活化海洋文化資源。編制《深圳市海洋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整合深圳“海鹽城、海防城、移民城、貿易城”的海洋歷史文化資源,提升十大海洋文化歷史地標,建立深圳海洋文化知識體系。加強與國內外知名海洋城市的文化交流,強化海洋文化積淀,重點突出城市建設和地名文化中的海洋特色,帶動深圳向藍色文明轉變。將旅游與文化嫁接,促進海洋文化與創意設計業相結合,以旅游發展促進海洋文化繁榮,提升海洋文化影響力。
大力拓展海上運動。推動海洋休閑活動與體育運動相結合,支持企業及行業團體開展帆船、摩托艇、潛水、沖浪、帆板、槳板和海底觀光等水上休閑運動項目,繼續舉辦“中國杯”帆船賽、中國摩托艇公開賽等高端水上運動賽事,推動國家級水上運動產業基地以及十大水上(海上)國民休閑運動中心落戶深圳,將濱海運動與特色旅游融合,豐富市民文化生活。
加強海洋文化宣傳。培育大型節慶活動及商務會展、博覽會,鼓勵支持本地電視媒體策劃播出海洋特色鮮明、宣傳效果良好的節目欄目。編寫海洋基礎教材和適齡海洋讀物,開展海洋知識進課堂。組織開展青少年海洋夏令營活動,設立若干“全國海洋意識教育基地”。結合每年的地球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國海洋宣傳日、世界環境日等重要活動,開展對市民海洋文化的專題宣傳與推廣。積極參與國家海洋維權活動,推進中國海洋維權執法基地和東部海洋綜合保障基地建設。
積極參與全球海洋治理
打造有影響力的國際交流平臺。聚焦“一帶一路”、國際海洋合作、藍色經濟發展等議題,舉辦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海洋專業會議、論壇、展覽。積極促成在深召開全球海洋治理論壇、中歐藍色產業合作論壇等。
提供輻射區域的海洋公共產品。充分發揮深圳在產業、技術、服務等方面的優勢,在海洋資源開發、海洋環境保護、海上公共安全、海洋權益維護等方面提供技術服務、知識產品和基礎設施,推出有國際影響力的海洋科技成果、海洋文體產品。壯大深圳各類海洋協會,支持其積極參與國際國內交流,主動輸出深圳在行業管理、對外協作等方面的經驗和產品。
積極參與國際標準與規則制訂。大力支持涉海企業技術研發,參與行業規則與國際標準制定。在海洋觀測與先進制造及信息技術融合、海洋資源勘探開發等方面,實現技術突破,推進產業發展、海洋科技研發和標準研制一體化。
展望未來,深圳將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精神,充分發揮特區、灣區疊加優勢,將海洋發展置于城市發展的戰略核心位置,立足全球視野,積極承擔國家使命,引領粵港澳大灣區海洋事業全面發展,切實推進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
轉自:中國海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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