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生活垃圾焚燒行業污染治理,引導其綠色、健康、可持續發展,近日,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組織制定了《生活垃圾焚燒大氣污染控制標準》。與現行國標相比,河北省標準中有組織廢氣污染物項目增加了氨,收嚴了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重金屬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增加了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排放限值。新標準的出臺為減少區域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提升大氣環境質量提供了保障。
據了解,該標準明確了生活垃圾焚燒廠有組織廢氣污染物控制項目為10項,分別為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鎘、鉈及其化合物,銻、砷、鉛、鉻、鈷、銅、錳、鎳及其化合物,二噁英類和氨。其中,氨是在國家標準基礎上增加的項目,其余項目與國家標準一致。
此外,河北省還結合生活垃圾焚燒行業特點及污染防治水平,對重要控制項目進行了重點管控。在國標的基礎上收嚴了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重金屬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賈楠)
轉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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