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陜西省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了《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和房產稅實施細則的通知》。其中的房產稅實施細則提到,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2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房產稅按年計算,分季征收,納稅人應在季度終了15日內申報納稅。
該消息披露后,引起了外界廣泛的關注,部分網友將其理解為陜西省即將開征房地產稅,并視其為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又一個重大信號。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早在2017年,陜西省就出臺了相同的政策文件,只不過,2017年的政策文件有效期為5年,此次政策應該是2017年文件失效后重新印發。
五類房產可免征房產稅
7月20日,陜西省政府網站公布了《陜西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和《陜西省房產稅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兩份文件,其中,《細則》明確了陜西省房產稅征收范圍、計算方式、免征類型等內容。
在征收范圍方面,《細則》明確城市為市行政區(不含建制鎮)的區域范圍;縣城為縣城鎮行政區的區域范圍;建制鎮為鎮行政區的區域范圍;工礦區為工商業比較發達,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工礦園區區域范圍。
《細則》還明確,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2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對納稅人沒有房產原值作為計稅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照同類房產核定價格計算征收。
房產稅由誰來承繳?《細則》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對產權共有的,由共有人確定代表繳納或經協商分別繳納房產稅。
政策還規定五類房產可免征房產稅,包括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政策延續
事實上,早在2017年9月,陜西省人民政府就發布了相同的政策。
記者詳細對比兩份政策文件內容發現,除去個別條款表述略有不同外,其余內容條款未發生實質性變化。
只不過,2017年的文件的有效期為5年,此次政策,應該是2017年文件失效后重新印發。
記者了解到,2017年,陜西省政府發布政策后,也引起了社會的關注,被外界解讀為陜西省即將開征房地產稅,并視其為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又一個重大信號。
當時,陜西省財政廳通過媒體解讀稱,陜西省出臺的房產稅實施細則,是陜西省根據早已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結合陜西省實際制定的實施細則,并非出臺新的房地產稅收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細則》仍舊提出,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需要減稅或免稅的,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記者了解到,今年一季度,陜西省就對受疫情影響繳稅困難的納稅人,免征了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轉自:中國經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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