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近日印發。《行動方案》明確,到2025年,海南省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力爭達到11微克/立方米以下,并提出將研究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規定。
根據《行動方案》,到2025年,海南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全國領先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較國家下達目標值多5個百分點等。到2035年,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質量、資源利用效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居于世界領先水平,海南成為在國際上展示我國積極參與全球氣候變化和生態文明建設成果的靚麗名片。
《行動方案》提出的8大主要任務包括: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打好空氣質量對標攻堅戰、深入打好“六水共治”水污染治理攻堅戰、深入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切實維護生態安全、嚴密防范環境風險、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記者 周曉夢)
轉自: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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