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制定印發《關于青海省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部署了分類引導縣城發展方向、培育縣域經濟發展新動能等9方面36項重點任務,并制定青海省縣城發展定位表,對全省37個縣城(縣、縣級市)逐個梳理,明確了未來的發展方向和重點。
《實施方案》注重分類引導和精準施策相結合。立足縣城功能定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產業發展基礎,對我省37個縣城進行合理分類,按照大城市周邊縣城、專業功能縣城、農產品主產區縣城、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城、人口流失縣城5種類型,提出了差異化發展路徑,細化部署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注重功能完善和產業發展相結合。聚焦提升縣城綜合服務功能,研究部署了完善市政基礎設施、提升縣域治理水平、健全產業配套能力、增強公共服務供給等重點任務。突出縣城產業特色,支持河湟谷地、柴達木盆地、泛共和盆地及三江源、祁連山、青海湖等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城發揮優勢,打造一批產業強縣,因地制宜培育特色產業集群。
注重增量建設和存量改造相結合。聚焦縣城輻射帶動作用,提出了推動城鄉供水一體化、推進有條件的地區燃氣入鄉、推動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等一批重點任務,實現縣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周邊鄉村延伸覆蓋。圍繞縣城市政設施改造升級,提出了推進“三區一村”改造、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老舊破損供水管網修復等一系列具體舉措,著力提升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注重目標導向和底線約束相結合。堅持目標引領,提出了到2025年,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2%、縣城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基本實現全覆蓋、力爭實現每個縣均有1所二甲醫院等事關群眾生活的具體指標。統籌縣城發展和安全,提出了嚴格落實“三條控制線”、防范災害事故風險、嚴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等措施要求,為縣城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縣城是城鎮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實施方案》的制定印發,進一步明確了我省縣城城鎮化建設路徑,對統籌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構建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具有重要意義。(記者 王菲菲)
轉自: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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