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大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將對落實民營經濟發展政策不力的領導干部予以通報批評,甚至嚴肅問責,力爭到2020年底,全省民營經濟增加值占GDP由目前的55.1%提升至58%。
湖北將優化政務環境,對企業做到“無事不擾、有求必應”,減少無關會議、活動對企業的干擾。取消無法定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設立全省統一的中介機構庫,中介服務隨機抽選、成果互認。同時,依法保護民企和民營企業家的財產權和人身權,慎用人身強制措施、資金凍結措施及財產扣押措施;壟斷性企事業單位不得隨意斷供或強迫用戶接受不合理條件和收費,違者將被追責。
湖北正在建立領導干部正向激勵和容錯糾錯機制,把擔當和作為體現在為民營企業辦事、解難上。對在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工作失誤和無意過失,將把握執紀執法政策界限。對落實支持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政策不力的市(州)、縣(市、區)和省直領導干部,將通報批評,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嚴肅問責,對典型案例公開曝光。(記者 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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