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下午,海南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首次發布《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作為《意見》的牽頭起草單位,海南省工商局對《意見》進行了解讀。
發布會現場
據介紹,《意見》的出臺,是海南省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國務院《“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海南省第七次黨代會及省委七屆二次、三次全會確立的決策部署,貫徹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要求,推進市場監管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建設“美好新海南”的又一重大舉措,對海南改革發展大局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明確了“十三五”期間,海南省加強和改善市場監管的總體要求和目標、市場監管重點任務、健全市場監管體制機制的具體舉措以及保障措施。提出近期任務(2018年底前)26項,中期任務(“十三五”期末前)325項,其中,創新任務26項。
《意見》提出“形成更加開放、更加有比較優勢的市場環境,營商環境更加便利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明確了市場主體總量突破百萬,新設企業生命周期、千人企業數量、千戶企業發布廣告量、萬戶企業擁有商標數達到全國先進水平的發展指標。
“向改革要動力,向開放要活力,拓展更加開放的發展局面”,海南省工商局在解讀中對未來海南營商環境這樣描述:“要達到歐盟標準、香港水平。”
《意見》提出了改革市場準入制度、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完善企業退出機制、為小微企業創造良好環境、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加強重點領域市場監管、強化競爭執法力度、推動質量監管、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加強日常消費領域市場監管、加強新消費領域市場監管維權、加強重點人群消費維權、加強農村市場監管、健全消費維權機制等14項市場監管重點任務,涉及海南省54個省級部門及20個市縣政府,其中,承擔牽頭責任的部門26個,充分體現了縱橫的聯合、協調、貫通。
《意見》強調,要健全市場監管體制機制。同時,“堅持生態立省”“加快創建全域旅游示范省”“大力發展海洋經濟”。《意見》在《規劃》明確的重點監管領域的基礎上,特別強調要加強旅游市場、房地產市場、生態環境保護、海洋經濟市場等領域監管。
為落實“美麗海南百鎮千村”工作,《意見》明確要加強農村消費市場監管、保障農業生產安全。為推動“國際旅游島+”建設,《意見》明確要以“吃、住、行、游、購、娛”為重點,完善省政府12345平臺、完善消費投訴舉報平臺,加強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監管,規范電商、微商等新消費領域,構建具有海南特色的便民、惠企的消費維權體系,推動消費者滿意度顯著提高,著力構建符合國際旅游島建設的消費環境;提出了要改革準入制度,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探索多部門全流程互聯網“不見面”審批,推廣“極簡審批”試點經驗,積極推動十二個重點產業和六類產業園區健康發展等任務,力求更開放,更便利。
據悉,今年以來,海南省工商局按照省委、省政府領導的部署要求,在國家工商總局的指導下,會同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發改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建設保障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編辦等8個部門起草了《意見》,期間先后向54個部門9次征求意見,組織相關部門、專家學者和第三方進行了深入論證,通過省政府研究審議。
下一步,海南省工商局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第七次黨代會的決策部署,堅持“六大監管原則”,充分發揮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先行官”、市場秩序“守護神”、市場監管“主力軍”的作用,積極推進《意見》貫徹落實,以扎實有效的工作措施,確保完成市場監管工作任務,全力服務建設“美好新海南”。(張藍方·徐明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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