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提出創新鄉村生態文明建設體制機制,明確了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擴大輪作休耕規模、完善和落實草原生態補獎政策等自然資源支撐鄉村振興戰略各項舉措。
青海省提出,創新鄉村生態文明建設體制機制。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健全符合鄉村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健全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加強耕地、林地、草原、水域等用途管控,加強原生植被、自然景觀、古樹名木和野生動物保護,堅決制止開山毀林等行為,用最嚴格的制度守護好綠水青山。完善生態保護成效與資金分配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和生態補償機制。推進三江源、祁連山國家公園建設。
青海省要求,全力實施重點生態治理工程。繼續加強“五大生態板塊”生態保護與建設,全面提升生態系統功能,完善“一屏兩帶”生態格局。穩步推進三江源二期、祁連山生態保護與建設綜合治理、水土保持、濕地保護與恢復等重點生態工程。加快推進祁連山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加強柴達木地區、環青海湖地區、河湟地區生態保護與修復,實施好退牧還草工程,加大天然林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強化生態修復型人工增雨工作。
青海省強調,精心編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力爭今年上半年制定完成全省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年~2022年),明確目標任務,部署若干重大工程。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快編制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或方案,各級政府要加強各類規劃的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形成城鄉融合、區域一體、多規合一的規劃體系。根據發展現狀和需要分類有序推進鄉村振興,對具備條件的村莊,要加快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其延伸;對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的村莊,要加大力度實施生態移民搬遷。因地制宜,根據不同區域特點和資源稟賦試點先行,總結經驗,逐步推開。(記者 康維海)
轉自:中國國土資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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