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獲悉,日前,天津市政府審議通過《天津市優化工業用地管理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實施辦法》,對天津市工業用地使用權供應、供后監管等進行優化,從土地供應上降低實體經濟用地成本,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新規創新優化了天津工業用地供應方式和年限。此前,工業用地供應僅有按照法定最高50年出讓年期、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一種方式。創新優化后,在繼續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出讓年期50年供應方式基礎上,企業可選擇以長期租賃、租讓結合、先租后讓、彈性年期等公開方式取得工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縮短到一般不超過20年,充分擴大企業用地方式選擇權,降低實體經濟初期用地成本。
此外,在符合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現有工業生產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讓價款。支持企業退出節余工業用地,土地收購價格由政府和企業協商確定,退出后的土地按城鄉規劃要求重新安排使用。鼓勵土地用途兼容復合利用,新產業工業項目用地的生產服務、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占項目總建筑面積比例不超過15%的,可仍按工業用途管理。
記者了解到,此次出臺新規明確建立共同監管機制,按照管理職能由各相關部門依法依約對準入產業類別、容積率、綠地率、環保等一系列企業用地履約情況實施共同監管,促進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和產業結構調整升級。(記者 付光宇)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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