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建設數字經濟“飛地”平臺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以資源共享、互利共贏為導向,以區域結構升級、動能轉換為目標,加快推進數字經濟領域“飛地”平臺建設,優化現代化經濟體系的空間布局,統籌推進區域一體化高質量發展。
2022年數字經濟“飛地”達到100家以上
《意見》提出,建設浙江省數字經濟“飛地”的主要目標是,圍繞集成電路、高端軟件、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以及生物醫藥、高端裝備、紡織服裝、電氣等產業的數字化轉型,培育一批匯聚高端創新要素的創業創新“飛地”和產業創新“飛地”,建成一批山海協作的生產制造“飛地”,布局一批長三角一體化產業合作“飛地”,通過科技、人才、創新“陣地”前移,著力解決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到2022年,全省數字經濟“飛地”達100家以上,示范基地30家以上。具體是打造“四個一批”產業“飛地”。
聚焦項目招引,建設一批產業孵化“飛地”。鼓勵省內其他地區在東部沿海地區,特別是在杭州、寧波的產業集聚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園區、小微企業園、特色小鎮等產業平臺,強化頊目招引,謀劃布局一批產業孵化“飛地”,培育具有領先優勢的數字經濟產業集群。
聚焦研發設計,建設一批企業創新“飛地”。圍繞區域優勢、特色產業和“雄鷹”培育等龍頭骨干企業的研發創新需求,在東部沿海地區主動布局一批企業創新“飛地”,重點解決企業研發設計、創新人才短板,助推企業轉型升級。
聚焦山海協作,建設一批生產制造“飛地”。鼓勵杭州、寧波、湖州、嘉興等經濟發達地區,與26個加快發展縣(區、市)合作建設一批生產制造“飛地”,推進雙方產業深度合作。
聚焦長三角一體化,建設一批產業合作“飛地”。充分發揮寧波、嘉興、湖州、紹興等與上海毗鄰地區的優勢,吸引上海優勢產業來浙江省協同建設一批滬浙產業合作“飛地”。在安徽等長三角相關省市,合作建設一批承接浙江省產業溢出轉移的產業合作“飛地”。
創新管理運營機制和培育專業運營機構
《意見》指出,浙江建設數字經濟“飛地”,要建立和完善以下三種機制。
一是建立共建共管機制。“飛地”合作雙方要做好政策銜接和統籌協調,為“飛地”正常運營提供相關公共服務和基礎保障,“飛地”發展重點領域要符合“飛入地”的產業規劃。
二是創新建設運營機制。堅持市場化服務與政策性扶持相結合,支持地方政府、產業平臺載體、龍頭骨干企業等各類主體建設“飛地”,各地要探索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經營管理模式,建立符合產業創新規律、激發創新活力的運行機制。
三是完善公共服務機制。“飛入地”政府數字經濟主管部門要加強協調,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項目審批流程,為“飛地”企業項目落地、建設、運營提供優質高效服務。支持“飛地”合作雙方逐步探索行政許可跨區域互認,推進“飛地”企業工商稅務無縫銜接、協同監管。落實“飛地”員工在醫療、教育、衛生、社保等方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務。
《意見》強調,還要培育一批項目孵化落地以及數字化轉型賦能等專業運營機構。
一方面,聚焦創業創新,培育一批項目孵化落地專業運營機構。專業運營機構要加強資源開放共享,為創業創新者提供財務、法務、科技項目申報、專利與軟件著作權申報、資本對接、項目輔導、企業咨詢、培訓交流等專業服務。鼓勵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成立專業運營機構,提供研發創新、高端創新資源對接、產學研合作等產業創新綜合服務。
另一方面,聚焦項目落地,培育一批數字化轉型賦能專業運營機構。聚焦地方重點產業的補鏈、強鏈、延鏈,強化全省產業鏈精準招商系統賦能作用,招引建設一批重點項目。培育一批數字化轉型賦能專業運營機構,建設一批區域級、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和工業云平臺,為“飛地”企業提供科技創新、機制創新、業態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等全產業鏈公共服務。
從五方面強化“飛地”建設工作保障
《意見》要求,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要素支撐、強化工作評價、開展試點示范和做好推廣交流等五方面強化工作保障。
在加強組織領導方面,各地數字經濟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飛地”建設對產業轉型升級、產業集聚發展和產業梯度轉移的重要作用,立足本地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制定切實可行的“飛地”建設方案;充分發揮研究機構、“飛地”運營產業聯盟及企業各自優勢,形成工作合力。支持地方政府根據具體合作情況,建立完善利益分享和補償機制。
在加大要素支撐方面,將“飛地”建設納入數字經濟“一號工程”支持重點,探索制定專項財政政策,加大資金投入。強化省數字經濟產業基金的杠桿和導向作用,引導創業投資、天使投資、股權投資等社會資本參與“飛地”建設。推動高校、科研院所與“飛地”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柔性引進領軍人才、創新團隊,共建重點實驗室、企業研發機構等產業創新載體。
在強化工作評價方面,針對不同類型的“飛地”,制定差異化的“飛地”建設指標體系,引導“飛地”創新發展和規范管理,不斷提升畝均效益。建立推進“飛地”建設的工作評價體系,開展日常評定與年度績效評估,統一納入數字經濟“一號工程”考核。每年發布“飛地”建設年度報告。
在開展試點示范方面,圍繞區域產業發展的重點和難點,分類、分批推進“飛地”建設,支持經濟效益優、輻射帶動強、運營模式新、工作基礎好、推進力度大的市、縣(市、區)開展試點示范建設,建成一批省級示范“飛地”,培育一批省級“飛地”專業運營機構,形成一批示范引領、可復制可推廣的發展模式與路徑。
在做好推廣交流方面,對全省“飛地”建設推進情況及時進行總結,加大對典型案例、協同創新管理模式和創新運營模式的宣傳。定期組織開展“飛地”合作雙方和專業運營機構工作交流大會,不斷提升浙江省“飛地”運營水平。鼓勵和支持建立“飛地”聯盟等社會組織,加強行業自律,促進交流協作。(記者 林文)
轉自:中國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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