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省財政廳印發《青海省中小微企業續貸周轉資金池暫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著力緩解中小微企業信貸融資過程中續貸難、成本高、周期長等問題,全力支持中小微企業加快開復工進度,持續推進穩產增效,穩定工業運行。
《辦法》明確了資金池運營模式、申報條件、使用管理、風險防控等內容。由省財政出資5000萬元設立中小微企業續貸周轉資金池,由省工信廳、省財政廳與投資管理公司簽訂資金委托管理協議,委托期限暫定5年,由委托公司負責續貸周轉資金池的安全管理及保值增值。省工信廳、省財政廳指導設立資金池專業運營機構,專業經營中小微企業續貸周轉服務業務。
續貸周轉資金池支持企業須成立并持續經營一年以上,有一定成長性,能提供反映企業經營成果的真實信息、憑證或財務報表;已取得合作銀行出具的續貸承諾文件;信用記錄良好,當前無逾期授信;經營情況良好,無違法違規記錄,無影響企業持續經營的被訴訴訟案件或借貸性質的訴訟案件,未被列為失信執行人。
省工信廳、省財政廳負責指導監督資金池日常運營工作,建立健全續貸周轉資金池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制度,完善內部審批流程及臺賬建立等,與相關銀行簽訂《青海省中小微企業續貸周轉資金池合作協議》;運營機構、合作銀行負責對擬申請使用續貸周轉資金的企業開展盡職調查工作。(記者 鐘倩)
轉自: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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