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黑龍江省住建廳、黑龍江省發改委等八個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對依法辦理經營主體登記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和從事房地產經紀的互聯網平臺等企業,要嚴格按照企業經營范圍從事市場經營活動。各地要嚴格執行“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等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住建部門應當通過門戶網站等渠道公開已備案或者開業報告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信息。閑置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等非住宅申請改造為租賃住房的,要符合土地、規劃、建筑、消防等相關要求。各地住建、城管部門要會同自然資源、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對不符合居住條件房屋出租用于居住、違法建筑出租、私自拆改既有房屋、違規,改建為租賃住房、無照經營、違規容留外來人員、存在公共安全隱患等方面的治理,并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各地住建部門要加強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加強對從事房地產經紀的互聯網平臺房源信息發布行為的動態監測,確保房源信息的真實性與可交易性。鼓勵引導住房租賃當事人規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租賃合同網簽備案信息要與有關部門實現互聯互通。各地要規范住房租賃服務收費,指導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實行明碼標價。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賺取住房出租差價,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和出租人續約的,不得再次收取傭金。
各地住建、金融監督管理等部門要督促指導住房租賃企業在商業銀行開立唯一的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專用賬戶,監管銀行應與住房租賃企業簽訂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協議,并明確相關內容、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等。要建立完善市場亂象發現、行業糾紛調處、投訴舉報處置、行政執法聯動等相關機制,及時發現、受理、處置住房租賃各類投訴舉報。可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專項工作的入戶調查,以及供水、燃氣、供熱的收費和維修服務、供電催費和低壓用電安全檢查服務等,將發現的“群租”等行為及時推送社區、街道、住建等相關部門,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后續查處,消除安全隱患。(記者 吳利紅)
轉自:黑龍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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