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河南省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試點工作方案》(豫國土資發〔2018〕80號)的印發,標志著河南省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試點工作全面啟動。
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是國家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試點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2017年,原國土資源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9部門共同推動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工作,并選定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海南、貴州、甘肅、青海9省市先行開展試點。
按照國家試點省份可選擇2個~3個市縣開展試點,省、市、縣按照分工共同開展試點工作的要求,河南省選定鶴壁市、洛陽市新安縣開展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試點工作。據了解,河南省的《工作方案》由河南省國土資源廳與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測繪地理信息局9部門聯合印發,明確了本次試點的7項主要任務:
一是開展調查評價,確定各類自然生態空間的用途、權屬和分布等情況,建立數據共享機制,為自然生態空間的規劃布局、確權登記和用途管制奠定基礎。
二是劃定保護范圍,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以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市開發邊界為依據和主要內容,編制空間規劃,統籌確定本轄區內自然生態空間的保護目標與布局。
三是制定準入條件,分類制定生態功能類型區的區域準入條件,確定允許的開發強度,明確允許、限制、禁止的產業和項目類型清單,提出城鄉建設、工農業生產、礦產開發等活動的規模、強度、布局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限額要求。
四是落實空間用途,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與“多規合一”的空間規劃確定的自然生態空間保護目標與布局,確定用途管制要求,落實到地塊,并予以公告。
五是制定轉用規則,整合現有各類用途轉用制度,分別針對生態空間向城鎮空間、農業空間的轉變,生態空間內建設用地、農用地管控,以及生態空間內部用途之間的相互轉換,區分生態保護紅線內外,制定差別化轉用審批流程,探索建立用途轉用許可制度。
六是創新管護模式,依托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探索土地征收和協議管護等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生態保護補償長效機制和多渠道增加生態建設投入機制,探索建立部門協同管理機制。
七是做好效果評估,試點地區定期對任務完成情況開展自評估,省級做好督導和效果評估,并提出相關建議。根據國家要求,試點結束后,河南省要形成一份工作報告,一套自然生態空間調查評價、劃定和管制的技術導則,一份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實施細則,一項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建議,一個動態監管信息平臺等系列試點成果,為國家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提供經驗借鑒。
目前,試點市縣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已先行開展了試點工作,其中鶴壁市已形成初步成果。□
轉自:中國礦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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