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全區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緩解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線。
《通知》明確價格補貼聯動機制的保障對象為: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高等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價格補貼聯動機制以盟市為單位統一啟動,其中,呼倫貝爾市、錫林郭勒盟啟動時分別通知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同時啟動。當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5%或CPI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時,啟動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向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當月上述所有啟動條件均不滿足時,中止聯動機制,停止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價格臨時補貼采用盟市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SCPI)測算,根據“按月測算、按月發放”的原則,在相關價格指數發布當月足額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記者 楊婷)
轉自: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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