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呼倫貝爾,天空蔚藍,白云朵朵,遼闊的草原上金黃色與碧綠色相互交織,草原上三五成群的牛羊猶如灑落在碧綠色毛毯上的顆顆珍珠,構成一幅五彩斑斕的絢麗畫卷。
守護好祖國北疆這片綠色,是內蒙古長期以來的重要使命和責任。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東部片區現場會召開,自治區各有關部門、盟市政府領導,重點礦山主要負責人共60多人通過觀摩學習綠色礦山典型、現場相互交流、座談討論等多種形式,為共推綠色礦山建設出謀劃策。
作為礦業大區和國家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截至2017年底,內蒙古全區共有礦山企業3883個,其中大中型礦山占14.5%,實現工業總產值2264億元,占全區工業總產值的16%。
為了切實推進全區礦業領域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相協調,自治區黨委、政府作出了全面建設綠色礦山決策部署,已取得初步成效。
完善制度,加快綠色礦山建設
2017年,全國首個以省級政府名義印發實施的綠色礦山建設方案《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方案》將整體目標定為:2018年底前,新建礦山全部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建設3個自治區級綠色礦山示范區、完成35個國家級綠色礦山創建;自然保護區內的礦山企業到2020年全部退出;到2025年,全部礦山達到國家或自治區級綠色礦山建設標準,不符合綠色礦山標準的礦山企業逐步退出市場。
同年,全國首個規范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的政府規章《內蒙古自治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辦法》修訂,強化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法規剛性約束,將未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義務的礦山企業違法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列入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誠信檔案黑名單,與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資源共享,確保全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十三五”期間,自治區將繼續加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力度,全區礦山地質環境新增恢復治理面積400平方公里,劃定50個集中開采區礦山地質環境重點治理區和44個無責任主體礦山重點治理區,分別制定了自治區8個不同類型的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并明確其建設規劃、規范和目標。
協同配合,不留生態環境赤字
在堅持規劃引領方面,自治區編制了《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規劃》,分盟市編制了綠色礦山建設規劃技術規程,制定了綠色地質勘查技術要求、綠色礦山建設規劃和綠色礦山建設評估辦法。包頭市率先完成《包頭市綠色礦山建設規劃》,這也是全國首個地市級綠色礦山建設規劃。
在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方面,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做到邊開發、邊治理、邊綠化。內蒙古堅持一次性規劃到位,逐步推進、分布實施的綠色礦山發展戰略。
在部門聯動協同配合方面,有關部門聯合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治理工作方案》,明確了“老賬加快還、新賬不再欠、不留生態環境赤字”的治理目標,提出了加強礦山地質環境監管、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等8項措施。
目前,全區已有12家礦山企業被確定為國家級綠色礦山,特別是烏努格吐山銅鉬礦、伊敏露天礦等為礦山企業樹立了綠色發展標桿,引領了礦山企業綠色發展方向。
持續發力,走與綠水青山相伴之路
確保如期實現全區綠色礦山建設目標,仍需各級政府、相關企業進一步提高認識,協調配合,深化落實,全力推動。對此,內蒙古提出5項舉措,努力走出一條與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綠水青山相伴隨的新路子。
一是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持續推進綠色礦山相關工作方案、規劃落地落實;二是抓好綠色礦山建設,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按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吸取教訓;三是全面深化綠色礦山建設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構建“政府引導、企業主體,標準引領、政策扶持,創新機制、強化監管,落實責任、激發活力”的綠色礦山建設新機制;四是及早規范程序,盡快出臺切實可行的《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評估辦法》等相關技術要求和標準,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選擇若干家具有相對獨立性、專業權威性的中介機構承擔第三方評估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開展全區綠色礦山第三方核查評估工作;五是各盟市要按照現有政策措施,主動服務企業,加快推動企業積極創建綠色礦山,確保2018年擬建81家綠色礦山全部達標。(記者 李玉恒)
轉自:中國自然資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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