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訂的《四川省消防條例》11月1日正式施行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4-10-25





      新修訂的《四川省消防條例》將于11月1日正式施行。修訂后的《條例》共八章七十六條,包括總則、消防安全責任、火災預防、消防組織、滅火救援、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


      10月21日,四川省消防救援總隊副總隊長陳碩走進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在線訪談,解讀文件并在線交流。


      “《條例》嚴格遵循上位法的有關規定,充分借鑒兄弟省(市、區)立法經驗,堅持因地制宜、務實管用,聚焦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風險、提升綜合應急救援能力、壓實消防監督管理責任等重點和難點問題,注重地方立法的實施性、補充性和探索性。”陳碩表示,新修訂的《條例》亮點紛呈。


      全面壓實消防安全責任


      《條例》在全國地方性法規中首次將“消防救援機構”統一修改為“消防救援部門”,并明確消防救援部門綜合監管職責。明確規定應當建立健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政府專職消防員在教育、醫療、住房、就業安置、撫恤以及子女教育、配偶就業安置等方面的優待保障政策,為消防職業優待保障提供了法規支撐。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要求,制定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負責人消防安全重點工作任務清單;進一步細化明確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督促行業、系統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對基層治理單元、社會單位和個人的消防安全責任義務進行細致規定,真正實現消防安全責任零缺位。


      同時,明確規定根據火災發生規律、特點和火災多發季節、重大節日、重大活動以及產業分布等消防安全需要制定監督檢查計劃,實施“靶向監督”;建立健全部門之間行政執法協作機制,有效發揮信用監管效能,將消防違法行為納入社會信用信息平臺并采取必要聯合懲戒措施。


      全面提升綜合應急救援能力


      聚焦重點群體,明確加強對“一老一小”場所的消防安全防護;聚焦重點場所,規定文物古建筑、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單位應當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定期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聚焦重點行業,加強大型會議、群眾性活動,電力、燃氣等公用設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通過消防安全整治、火災風險隱患排查等,加大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消防安全保障和火災防控,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風險。


      消防救援隊伍改革轉制以來,職責任務由單一災種向全災種轉變,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規定加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管理,推動單位專職消防隊和多領域、多主體志愿消防隊建設,構建多種形式消防組織體系。


      明確救人第一、科學施救應急救援原則,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和救援聯動機制,加強救援演練,著力提升隊伍高效、專業、安全救援水平。(記者于婷)


      轉自: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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