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出臺《關于支持平臺經濟(以電商為重點)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明確未來3年,四川將連續每年投入2億元推進平臺經濟產業鏈補鏈、強鏈、延鏈。其中,面向企業最高獎勵500萬元,面向個人最高獎勵50萬元,旨在更好發揮平臺經濟在擴內需、穩就業、惠民生以及賦能實體經濟、發展新質生產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平臺經濟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加快發展、共贏發展。
政策指出,平臺經濟(以電商為重點)產業鏈是四川確定的“15+N”重點產業鏈之一,并從支持電商批發零售企業、電商服務企業、電商創新項目、電商載體、電商活動、電商人才、電商引導基金等七方面提出獎勵舉措。
面向企業,政策明確對上年度通過互聯網實現零售規模超過5000萬元或批發規模超過10億元,且增速超出同期全省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批發業銷售額增速2個百分點以上的電商銷售類企業,單個企業激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上年度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且增速超過同期全省服務業增加值增速3個百分點以上的電商服務類企業,單個企業激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運用數字化手段提升煙火小店等發展成效顯著的生活服務類電商平臺企業,單個企業另行激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平臺經濟產業鏈企業開展線上線下融合的商業模式、科技研發、應用場景、服務業態等創新項目建設,按項目上年度在川實際投入比例和成效給予激勵,單個企業總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等。
面向個人,對新入選平臺經濟產業鏈領軍人才,且其所在企業經營狀況較好的個人,按照A、B兩類人才類型,一次性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10萬元激勵。
此外,政策指出要用好四川省文旅商貿產業投資引導基金,以市場化方式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加大對平臺經濟產業鏈建圈強鏈項目的支持力度。(岳懸)
轉自:人民郵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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