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四川省對民營經濟用地實行應保盡保,民營經濟用地已批準新增建設用地70%以上。為了進一步保障民營企業的用地需求,日前,記者了解到,四川省自然資源廳正式出臺《關于強化用地保障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一舉措,為四川民營經濟發展提供了新的政策“紅利”。
據了解,在降低民營企業用地成本方面,《意見》明確,屬于四川省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工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國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準的50%執行。“也就是說,符合一定條件,土地出讓底價最高可降低50%。”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另外,該《意見》還要求全省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據當地土地取得成本、市場供需、產業政策和其他用途基準地價等,制定公共服務項目基準地價,依法評估并合理確定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領域公共服務項目出讓底價。
記者了解到,除了政策上規定的“降價”,四川省還通過靈活的土地供應方式,降低企業用地負擔;針對“用地貴”,還有“用地難”等相關問題,該《意見》提出,將進一步加大民營企業項目用地計劃保障力度,支持將民營企業投資重大項目納入省級重點推進的項目清單,所需年度用地計劃在省預留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按規定予以保障。其余重點民營企業項目用地,各地將按照“保落地、保開工、保當期”的原則,區分輕重緩急,統籌當年新增建設用地、歷年批而未供土地、存量盤活掛鉤指標予以重點保障。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徹底清理各種不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用地規定,進一步創造公平、公正、公開的土地市場環境,鼓勵、支持和引導民營資本有序進入土地市場。
對于商業和工業領域不動產登記是很多民營企業的老大難問題。今年,四川省將全面落實企業辦理不動產登記由30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
“對民營經濟用地應保盡保,但也堅決杜絕土地浪費行為。”四川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鼓勵全省民營企業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對集約節約用地的民營企業將給予政策支持。
《意見》提出,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民營工業企業在現有工業用地上新建或改造原有廠房、增加容積率,不增收土地出讓價款;傳統工業企業轉為先進制造業企業的,由投資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5年內可繼續按原用途使用土地。(記者 郭入源)
轉自:中國產經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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