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山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四件法規作新聞發布,分別是《山西老陳醋保護條例》《山西省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條例》《山西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山西省康養產業促進條例》。
《山西老陳醋保護條例》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4章24條,對山西老陳醋的生產經營、傳統工藝和知識產權保護、文化傳承、技術創新以及監督管理等活動分別作了相應規定。
舉個例子,山西老陳醋雖然有較高知名度,但是很多消費者并不真正地了解山西老陳醋這“獨一壺”,很多人以為山西產的醋都是山西老陳醋。山西老陳醋與其他醋最顯著的區別在于,它是嚴格按照專用的國家標準,遵循傳統工藝生產的。條例對山西老陳醋國家標準的核心內容進行了強調:山西老陳醋要經過“夏伏曬、冬撈冰”的工藝程序釀造,這是山西老陳醋獨有的工藝特點;要陳釀一年以上,陳釀時間愈久,味道愈醇厚;不使用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山西老陳醋既久放不壞,又非常安全、健康。條例第三條和第八條作出這些規定,既體現了山西老陳醋的嚴格標準和獨特工藝,提高了對生產者的約束力,也有利于宣傳山西老陳醋。
《山西省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條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22條,是全國首部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地方性法規。主要內容包括聚焦優勢,確定培育生產托管服務主體范圍;壓實責任,明確各級政府及部門職責;立足基層,充分發揮村級組織促進作用;緊貼實際,設立創制性保障制度。
條例提出了一些具有創制性的保障制度規定。比如在調研中,看到農機戶以及農戶自愿組成的合作組織在農業生產過程中組織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于是提出了“優先扶持農機戶以及農戶自愿組成的合作組織開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為了加快培養新型職業農民,保障服務主體及時得到農業技術支持,規定了“農業技術人員聯系服務主體制度”,要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農業科研人員、科技特派員等農業技術人員聯系服務主體;農業技術人員可以到服務主體任職或者兼職,也可以與服務主體建立大田作物增產和科技服務掛鉤的利益動態調整機制。還規定建立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技術專家等參與的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監督評價機制等內容。
《山西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預算監督條例》自1999年11月30日出臺以來,為加強預算管理、規范預算編制、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形勢的發展和改革的推進,尤其是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繼修改,原條例中很多條款出現與現實脫節、與上位法不相一致的情況,已經不能適應工作的需要。適應改革發展制定《山西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意義重大。
條例共7章50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幾方面內容:加強全口徑審查和全過程監管;拓展、細化預決算審查監督的內容、程序和方法;加強政府債務的審查監督;強化對審計和審計整改的監督。
《山西省康養產業促進條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23條,針對山西康養產業發展存在的問題,結合國家及省委省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措施,學習借鑒兄第省市先進經驗,圍繞促進康養產業發展這一目標,主要規定了以下幾方面的內容:明確了康養產業的定義及產業發展原則;注重發揮規劃和標準的引領作用;突出對養老資源的統籌整合;鼓勵康養產業與相關產業相融合;規定了康養產業的支持促進措施;強化對康養產業經營者的規范。
其中,為把山西在自然、人文和旅游方面的資源優勢充分轉化為康養產業的發展優勢,條例第十四條至十八條就康養產業與相關產業的融合作出規定,如鼓勵康養產業經營者將小雜糧、特色農產品以及道地優勢中藥材與康養項目相融合;鼓勵公共文化資源向康養產業延伸,推動紅色資源、古建筑、古村落、傳統工藝、戲曲等與康養產業相融合;鼓勵社會資本建設康養社區、康養鄉村、康養小鎮,推動農業創意、田園觀光、民俗體驗與康養相融合;鼓勵開發全民健身運動康養項目,推廣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運動康養服務;鼓勵利用自然風光、清涼氣候、森林資源、地熱資源等建設康養基地。(周昱麗)
轉自:黃河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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