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1個縣(市、區)被國土資源部確定為2017年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截至目前,山西已累計建成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92個。
山西處于黃土高原地質災害易發區,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占全省國土面積的42%。截至目前,全省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0132處,威脅人口66.8萬,地質災害呈現隱患多、分布廣、威脅重的特點。
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按照國土資源部要求,山西從2013年開始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有制度、有機構、有經費、有監測、有預警、有評估、有避讓、有宣傳、有演練、有效果”的“十有縣”建設。
經過多環節嚴格考核,山西陽高縣、保德縣、陽泉市城區、陽泉市礦區、平順縣、沁縣、汾西縣、隰縣、永濟市、臨猗縣、稷山縣等11個縣(市、區)達到高標準“十有縣”建設標準,被國土資源部確定為2017年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周建春表示,要通過開展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創建活動,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的規范化、標準化,進一步提高基層地質災害防治水平,積極有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與此同時,為了加快解決地質災害對部分村莊的威脅,保障農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山西將在2020年前完成地質災害嚴重的656個村莊、27000戶、8萬人的治理搬遷工作。(記者 王飛航)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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