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備受關注的壓縮過剩洗煤產能,山西能源局再度發文。
記者注意到,山西能源局官網于5月28日對外披露《關于進一步做好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實現規范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該文件已于5月13日印發,《通知》稱此舉旨在進一步做好推動洗選行業產業升級規范發展工作,而這已是山西省自2019年8月以來針對相關工作出臺的第三份官方文件。
資料顯示,早在2019年8月,針對山西省煤炭洗選行業存在總體產能嚴重過剩、企業點多面廣、洗選能力利用率低等問題,山西省政府出臺《關于推進全省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實現規范發展的意見》,要求到2020年年底,實現全省正常生產運行洗選煤企業(廠)控制在1200座左右,先進產能占比達到25%。
此后,為加快工作進度,山西能源局聯合九個相關管理部門于2019年12月印發《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選企業暫行規定》,明確提出要加快審核淘汰法定手續不齊全、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的煤炭洗選企業(廠),并對產能淘汰的要求進行了細化和強化,全面拉開壓縮過剩洗煤產能、淘汰煤炭洗選企業序幕。
不過,從相關媒體報道亦可以看出,這番關于煤炭洗選企業“優勝劣汰”的過程并不是想象中的“一帆風順”,尤其《暫行規定》中“要求簽訂的年度購煤合同中省內煤礦原煤量不低于洗煤能力的60%”等內容被認為實際執行中“走形”:為了保住自己的產能不被淘汰,洗煤企業大量爭搶省內煤礦簽訂購煤合同指標,造成購煤合同價格飆漲,甚至業內質疑“新規之下,產能淘汰并未遵循市場機制,即誰污染小、市場競爭力強誰保留,而是誰有煤源誰留下”。
對此,原焦煤集團董事長,現已調任山西省能源局副局長(正廳長級)的王茂盛此前在接受采訪時強調,“淘汰落后產能有16條規范,包括環保、水源、產能利用等,并非只有省內購煤合同這一條”,并介紹針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能源局會出臺一份補充規定,在申報產能過程中建立兩級核查和公示機制,以及明確煤礦核增產能的事項等。
記者注意到,在近日印發的《通知》中,山西省能源局再度強調,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規范發展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是對全省煤炭洗選產業合理布局的頂層設計,也是山西省爭當能源革命排頭兵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推動工作,確保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工作目標,省能源局決定成立以王啟瑞局長為組長的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規范發展工作領導組,統籌推進各項工作。
除在申報產能過程中“建立兩級核查和公示機制,從原來的省能源局一次核查公示變為地市級和省級兩級核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外,《通知》還列出三種可作為購煤合同中省內煤礦原煤量的情況,其中包括優質煤礦產能核增已批復的,煤礦配套洗煤廠立項(核準)后長年未開工承諾不再建設且經煤礦所在地縣市能源局同意的,停緩建及未開工煤礦2020年底前能夠實現開工且經當地縣市能源局同意的,可視同正常建設煤礦。
另外,《通知》還要求各市能源局要堅持問題導向,從全省煤炭洗選行業規范發展的大局出發,要進一步強化對洗選企業的服務指導,嚴格標準,加強宣傳引導及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壓實責任,確保工作實效,力爭9月底前圓滿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全省洗選能力控制在18億噸/年左右”工作目標。
轉自:國際煤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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