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推出人才新政“12條”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0-06-04






    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一、二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配套獎勵標準由目前的1:1提高到1:10。對承擔國家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項目的單位,每個項目最高獎勵額由6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對新當選“兩院”院士、新入選國家級人才計劃和國家級人才計劃青年項目者,參照引進同類人才安家費標準,一次性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特殊津貼……


            為加快實施人才強省戰略,近日,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山西省建設人才強省 優化創新生態的若干舉措》,即山西人才新政“12條”,重點圍繞壓實黨管人才政治責任、精準引育急需緊缺人才、激發企業引才育才動力、擴大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完善人才評價激勵機制、全面提升人才服務水平等6個方面,提出12條改革創新舉措,著力破解當前人才工作存在的體制性、機制性、政策性、制度性問題,構建具有較強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


            6月3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委人才辦、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相關負責人,深入解讀《山西省建設人才強省 優化創新生態的若干舉措》并回答記者提問。


            “12條”是我省繼2017年《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之后,出臺的又一重要的綜合性人才改革政策。主要有六大特色亮點:一是發出重視第一資源最強聲音。通過實行人才工作專項述職、專項考核,督促引導各級黨委(黨組)切實把人才工作擺在“第一位置”,逐級壓實“一把手”抓“第一資源”政治責任。二是推動人才引育實現最佳效益。圍繞科技和產業需求,采取“項目+人才”模式,采取“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的辦法,精準引進和支持高精尖缺人才及團隊發展,真正構建起靈活開放的引才育才機制。三是為企業引才育才提供最大支持。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通過鼓勵企業推行市場化薪酬制度改革,對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給予薪酬和中介傭金補助等,激發企業引才育才動力。四是賦予事業單位引才用才最高權限。對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模式進行重構性改革,賦予高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自主制定用人計劃、自主開展人才招聘等權限,向用人單位放權、為人才松綁。五是給予本土優秀人才最強激勵。改革優化省級重大人才計劃,建立成果獎勵、項目獎勵、特殊津貼相結合的優秀人才支持激勵體系,進一步挖掘本土人才的潛力,提升本土人才的競爭力。六是全力打造人才服務保障最優環境。致力于打造一流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組建人才服務專門機構,建立人才服務聯盟,為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務,解決其后顧之憂。


            山西人才新政“12條”的出臺,充分彰顯了省委、省政府抓好人才工作的堅強決心和堅定信心,也充分宣示了山西的愛才之心、引才之切、用才之誠。(記者 陳俊琦)


      轉自: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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