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云南省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實施細則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云南省將整體降低工業企業用地成本,重點清理規范用地計提資金、降低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堅持區域內土地開發成本綜合動態平衡、穩定土地取得成本等。
云南省明確,省級及以下各級政府自定的附加于工業用地上的各項計提資金全部取消,嚴格執行中央出臺的6項專項資金計提政策,對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和教育資金統一按土地出讓收益計提。規范工業用地前期開發成本,工業用地前期開發成本僅限于與宗地直接相關的道路、供電、供水、通信、土地平整等基礎設施建設費用,其他不得攤入工業用地前期開發成本。堅持區域內土地開發成本綜合統籌、動態平衡,通過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等經營性用地彌補工業用地前期開發成本。實行差異化工業用地區域開發政策和獎勵政策,綜合考慮工業項目投資強度、產業性質、科技含量、就業崗位數量等因素,對工業企業給予財政獎勵。同時,盤活工業閑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對因使用權人自身原因造成閑置的,閑置1年不滿2年的按照土地出讓或劃撥價款的20%征收土地閑置費,限期開發;閑置滿2年的依法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
2016年至今,云南省已為實體經濟企業減負近1434億元,其中降低企業用地成本64億元。省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等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將充分利用降成本聯席會議制度工作平臺,推動降成本措施落地落細,讓實體經濟企業盡快分享到改革紅利。(記者郭岸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