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制定的《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集成電路專項扶持計劃操作規程》(以下簡稱《操作規程》)正式印發。《操作規程》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推動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9~2023年)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鼓勵集成電路領域企業做大做強、布局前沿基礎研究,對集成電路企業銷售自主研發設計的芯片進行獎勵。
集成電路產業包括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材料、裝備等環節。《操作規程》根據行業情況,設置了支持健全完善產業鏈、支持核心技術攻關、支持新技術新產品研發應用等扶持類別。適用扶持方式為直接資助,即指對項目申報單位或項目申報單位自主實施的產業項目給予無償資助。同時,申報主體為在深圳行政區域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登記的法人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和其他組織,項目實施地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
深圳此次文件出臺旨在支持轄區集成電路企業做大做強。具體標準為,集成電路企業營業收入在資金申報的上一年度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的,分別給予企業核心團隊不超過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4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每上一個臺階獎勵一次。企業核心團隊總人數不超過10人。獎勵資金撥付到企業,由企業撥付到核心團隊個人。
根據《操作規程》,深圳將為布局前沿基礎研究項目、承擔集成電路領域工業轉型升級項目的企業提供支持,并將按不超過國家資金額度的50%給予市級財政配套,深圳市配套資金和國家資金加總不超過項目資金總額的50%;將對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購買集成電路設計專用EDA設計工具軟件給予資助,按照企業在資金申報上一年度購買集成電路專用EDA設計工具軟件實際發生費用的20%給予資助,每個企業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300萬元。
在鼓勵芯片應用推廣方面,深圳對集成電路企業銷售自主研發設計的芯片進行獎勵。單款自研芯片產品在資金申報的上一年度銷售金額累計超過500萬元的,按該芯片在資金申報的上一年度的銷售金額給予不超過10%的獎勵,單款芯片產品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500萬元。每款芯片只資助一次。
另外,深圳企業銷售自主研發生產的集成電路關鍵核心專用設備和專用材料的,按照單款設備或材料在資金申報上一年度銷售金額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單款設備或材料獎勵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每型設備或材料只資助一次。(劉強 傅江平)
轉自: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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