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操作規程》印發實施。深圳市發展改革部門組織實施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重點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綠色低碳、生物醫藥、數字經濟、新材料、海洋經濟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在資助標準上,單個企業年度資助最高不超過2億元,近3年累計資助最高不超過4億元。
事前事中事后均可獲得扶持
根據規定,上述《操作規程》適用的專項資金資助方式和扶持計劃共有三個類別。其中,事前資助方式包含市級工程研究中心、市級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前沿領域中試、國家/省項目配套共四類扶持計劃;事中事后資助方式包括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關鍵技術和設備研發、重大裝備及關鍵零部件研制、“創新鏈+產業鏈”融合專項、重大工程包、產業化事后補助、國際市場準入認證、新技術新產品示范應用推廣、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產業公共服務機構、高端論壇和展會共十類扶持計劃;市場化融資資助方式包括產業化股權資助、融資貼息、信用貸款、擔保貸款、設備融資租賃共五類扶持計劃。
在申報要求上,申報單位須屬于在深圳市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戰略性新興產業研發、生產和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機構。申報單位為企業的,擁有較強的技術開發和項目實施能力,經營管理狀況良好,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申報單位為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的,擁有專業化的技術及管理團隊,具有較高水平的研發成果和技術儲備,具備良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財務制度健全。
資助額度按近三年營收分檔
另外,申報項目應符合相應基本條件,比如項目采用的自主技術成果(包括自主知識產權、消化吸收創新、國內外聯合開發的技術等)具有先進性和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擁有相關成果鑒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技術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項目符合國家和深圳市產業政策、能耗、環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關規定取得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且時限未超過2年,已根據需要取得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落實項目建設場地等。
在資助標準上,根據企業近三年平均營業收入情況,對單個企業獲得專項資金的最高資助額度予以分檔(不含產業化股權資助扶持計劃中的財政股權投資資金)。近三年平均營業收入100億元以上(含100億元)的,年度資助最高不超過2億元,近3年累計資助最高不超過4億元。近三年平均營業收入10億-100億元(含10億元)、1億-10億元(含1億元)、1億元以下的,年度資助最高依次不超過1億元、5000萬元、2000萬元,近3年累計資助最高依次不超過2億元、1億元、4000萬元。
轉自: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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