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深圳市金融區塊鏈發展促進會(簡稱“金鏈盟”)舉辦“個人信息可攜帶權的中國路徑”研討會,來自深圳市前海公證處、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萬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微眾銀行的專家匯聚一堂,就個人信息可攜帶權在全球范圍的發展及在中國的可行落地路徑深入研討。會上,金鏈盟聯合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金融科技·微洞察等機構重磅發布《DDTP——分布式數據傳輸協議白皮書》(DDTP全稱:Distributed Data Transfer Protocol)。
DDTP是一種新型的分布式數據傳輸協議,建立用戶主動行使個人信息可攜帶權的模式,為實踐個人信息可攜帶權、解放數據生產力提供中國可行落地路徑建議。該協議基于區塊鏈技術進行設計,通過區塊鏈的全流程追溯、防篡改、傳遞信任等特性,疊加引進權威機構的參與,助力更安全、可信、易協作的個人信息攜帶應用。

分布式數據傳輸協議(DDTP)示意圖
個保法實施在即,個人信息權利還于個人
今年11月1日,《個人信息保護法》將正式實施,其中首次對“個人信息可攜帶權”作出規定,提出“個人請求將個人信息轉移至其指定的個人信息處理者,符合國家網信部門規定條件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提供轉移的途徑”。
“個人數據流轉難的關鍵在于個人數據雖然由個人創建,但大多數情況下卻需要通過企業流轉,責任主體和利益主體不一致。”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渝偉表示,個人信息可攜帶權賦予了個人主動在企業間流轉個人信息的權利,充分體現將個人權利還于個人的立法初衷,有望解決個人數據流轉難題。而DDTP旨在讓用戶成為關鍵參與者,個人信息數據傳輸由用戶主動發起并自行上傳,從而實踐個人數據可攜帶權。
深圳市前海公證處副主任謝京杰也給出類似觀點,他認為,個人信息可攜帶權體現了立法的前瞻性,讓個人信息權利回歸個人且保障數據隱私是大勢所趨。
強調個人主導,DDTP提出個人信息攜帶中國路徑
當下,全球有不少國家已經對“個人信息可攜帶權”的落地邁出一些實質性步伐。微眾銀行金融科技首席研究員李斌分析,個人信息可攜帶權在境外主要分為平臺主導和政府主導兩類實踐模式,其中,美國企業發起的DTP(Data Transfer Project)項目是平臺主導的應用代表,已在韓國落地的MyData可以被看做是由政府主導的典型。
李斌認為,DDTP與上述模式最本質的區別在于,DDTP旨在讓用戶成為關鍵參與者,結合數據指紋上鏈,既符合政策的合規要求,又能解決跨機構、跨行業、跨場景數據協同生產的問題,有望成為個人信息可攜帶權的中國路徑。
“DDTP所提讓用戶成為關鍵參與者,有賴于個人信息處理者滿足充分告知、合法授權兩個重要前提。” 謝京杰認為,作為國家法定證明機構,公證處可以發揮“傳遞信任、創造價值”作用, 通過“技術賦能”與“司法增信”,為個人數據可攜帶權在中國的落地實施提供雙重保護。
實踐啟迪,粵澳健康碼互認提供場景化驗證參考
在國內,隨著區塊鏈等新技術的發展,個人信息可攜帶權的實踐模式出現一些亮點。會上,萬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術總監陳偉杰以基于區塊鏈技術的粵澳健康碼跨境互認項目為例,給出DDTP場景化驗證參考。
陳偉杰表示,該項目與DDTP的核心機制相同,由用戶個人主導,通過用戶主動發起個人信息數據傳輸并自行上傳,結合基于哈希值的可驗證數字憑證——“數字指紋”上鏈,做到信息攜帶與可信驗證的平衡,進而實現合規前提下的個人健康信息的跨境攜帶。
值得一提的是,DDTP遵循分布式理念,不依賴于數據提供者和接收者雙方合作,也不依賴中心化機構推動,可支持跨機構、跨行業、跨場景協同。未來,在技術不斷完善的情況下,該協議運作模式有望推動各細分領域應用平臺的互聯互通,構建更廣泛的分布式數據傳輸、核驗和協作的新生態。
轉自:楚天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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