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公布《電子煙監管辦法》;4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電子煙》國家標準,縉云縣煙草專賣局作為電子煙的監管部門,在逐條學習、深入解讀政策新規的同時,結合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嚴厲打擊電子煙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積極聯合公安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和教育部門開展系列活動,共同織密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防護網”。
“遠離電子煙課堂”進校園 護苗健康成長
“世界衛生組織研究表明:電子煙的氣霧含有尼古丁等有毒物質,吸食電子煙不僅不是戒煙手段,而且對正處于身體發育期和學習成長期的青少年危害尤其大……”課堂上縉云縣煙草工作人員就同學們關注的什么是電子煙、電子煙是不是煙以及電子煙有哪些危害等問題進行耐心細致的解答。
針對許多青少年對電子煙的認知存在誤區,容易受好奇心的驅使購買吸食電子煙,追求炫酷迷上電子煙等問題,縉云縣煙草專賣局組織人員前往縉云縣大源鎮大源小學開展電子煙危害宣傳教育,采取播放PPT、短視頻、科普漫畫等多形式向中小學生講解吸食電子煙對身心健康的危害,普及“上頭電子煙”防范知識,增強青少年法律意識及識別、抵制電子煙的意識和能力。
此外,縉云縣煙草專賣局還向老師、學生和學校周邊群眾發放了宣傳冊和監督舉報電話,鼓勵更多人關注電子煙對未成年人人的危害并加強監督,凝聚起協同監管的合力。

圖為:縉云縣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為學生們解讀電子煙相關知識 (胡俊杰 攝)
“解讀電子煙政策“強宣傳 規范經營行為
“您好,請把店里的電子煙進貨、銷售臺帳以及消費者身份核驗登記表提供一下。。。”。在縉云縣一家經營電子煙的商店內,工作人員正在對電子煙銷售開展檢查。
縉云縣煙草專賣局做好常規檢查的同時把工作的重點放在《電子煙管理辦法》、《電子煙》國家標準及配套政策的解讀和宣傳上,悉心告知過渡期限、解答過渡期內的相關要求以及如何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問題,回應廣大電子煙經營主體關切,同時引導廣大經營主體誠實守信,履行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
對轄區過渡期內新設電子煙零售點和存量電子煙經營主體擴大經營范圍的電子煙經營戶,通過典型案件分享以案釋法、以案示警,羅列查處涉電子煙違法違規行為具體措施、提示新設擴建經營風險等形式積極引導其主動退出經營。

圖為:縉云縣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為電子煙經營者解讀相關政策規定(鄭思源 攝)
“整治電子煙銷售”遏亂象 共筑守護屏障
“老板,為未成年人營造健康的成長環境是我們的共同責任,也希望您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主動下架電子煙,持續凈化校園周邊環境······”。聯合檢查組的工作人員對校園周邊的一個電子煙經營主體如是說道。
前期縉云縣煙草專賣局對中小學、幼兒園周邊電子煙銷售網點進行再摸排統計,按距離標準登記清理名單和勸退名單;對游樂場、少年宮等未成年人聚集區域重點檢查是否利用自動售貨機銷售電子煙、是否存在無證經營、有無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等違法行為。
再會同公安部門、市場監管部門采取敦促、勸導、聯合約談、聯合執法等手段開展清理整治行動,嚴肅查處校園周邊違規銷售電子煙、利用自動售貨機銷售電子煙、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違法行為,狠剎電子煙市場銷售亂象。

圖為:縉云縣煙草專賣局聯合市監、公安兩部門對學校周邊商鋪展開檢查(紀宇晟 攝)
通過前期的聯合整治,轄區內的電子煙銷售秩序更加規范,同時也看到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并非一日功、一蹴而就,下一步縉云縣煙草專賣局將持續做好電子煙經營主體的業務指導和政務服務,持續強化部門聯動,深化綜合治理,切實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社會環境。(縉云縣煙草專賣局 王穎 紀宇晟)
轉自:中企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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