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日從中國林產工業協會了解到,中國林產工業協會將原頒布執行的《中國林產工業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制指南(試行)》修訂升格為協會團體標準,進一步提高行業自律水平,加強履行社會責任。
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劉東生指出,林產工業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具有重要地位,因此林業企業在森林可持續經營、木材的合法經營和林產品綠色生產與營銷等方面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尤為突出。
中國林產工業協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制工作負責人吳盛富說,《編制指南》是指導和規范我國林產工業行業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制和發布的標準文件。此次修訂后的《編制指南》,強化了責任特色,除投資者責任、員工責任和公共責任外,特別突出了對供應商社會責任、客戶社會責任、生態環境責任的具體要求,體現了修訂后《編制指南》內容完整、時效突出、平衡性強的特點。
劉東生說,林產工業企業要將社會責任融入企業發展戰略和日常經營管理,積極探索低投入、高產出的綠色發展模式,不斷推進誠信體系、質量提升與品牌建設和標準體系建設,把承擔社會責任納入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戰略。(記者 侯雪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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