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是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培訓的集中時期。中小學寒假將至,為了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河南省教育廳今日發布《關于加強寒假期間校外培訓機構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十嚴禁”和河南省中小學校辦學行為“七不準”。
通知要求,即日起至寒假期間,河南各地要采取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對轄區內的校外培訓機構再次進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整改到位。省教育廳將對各地集中整改回頭看情況進行抽查和暗訪,對發現的問題將在全省通報。
“十嚴禁”包括嚴禁中小學在職教師參加有償培訓活動,嚴禁組織等級考試以及與招生入學掛鉤的活動,嚴禁夸大培訓效果或承諾提高應試成績,嚴禁開展“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違背教育規律的學科類培訓等十項規定;“七不準”包括不準無計劃教學、超綱教學或非零起點教學,不準隨意拔高教學要求和考試難度,不準超量布置學生課外作業,不準允許校外培訓機構以任何名義到校內開展招生宣傳活動等七項規定。
河南省教育廳稱,對于校外培訓機構違規開展的培訓,堅決予以嚴肅查處,對拒不整改、屢教不改的機構,要予以取締,并提請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同時,各地要將師德師風教育納入寒假前重要工作安排,對在職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的,要嚴肅處理,并進行通報。(作者:潘志賢 闞曉倩)
轉自: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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