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四五”旅游業發展規劃》關于組織實施旅游資源普查的安排部署,進一步摸清旅游資源家底,提高保護利用與管理水平,促進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文化和旅游部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日前下發《關于開展旅游資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決定全面開展旅游資源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旅游資源普查是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對一定區域內旅游資源開展調查,進行分類定級和系統管理的過程。開展旅游資源普查,有利于全面理清旅游資源家底,為優化旅游空間布局、科學編制旅游發展規劃提供基礎依據;有利于加強資源科學保護和合理開發,促進優質旅游資源向優質旅游產品轉化;有利于向廣大群眾展示更多、更優、更具特色的旅游資源,增強人民群眾對中華文化的自信和對祖國大好河山的熱愛,提升民族自豪感和認同感。
《通知》明確,此次旅游資源普查采取“統一指導、分省普查”的方式進行,文化和旅游部加強對各省(區、市)旅游資源普查工作的指導,制定《旅游資源普查工作技術規程》,各省(區、市)(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結合地方實際,參照《旅游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國家標準和《旅游資源普查工作技術規程》,科學組織實施本省(區、市)區域范圍內的旅游資源普查。普查對象為全國范圍內能對旅游者產生吸引力、可以為旅游業開發利用,并可產生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各種事物和現象。
根據《通知》安排,原則上到2025年12月前,各省(區、市)完成本次旅游資源普查工作。在各地普查基礎上,從2022年開始,文化和旅游部建立中國特品級旅游資源名錄,統籌安排,梯次推進,促進優質資源向優質產品轉化。
據了解,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確定海南、貴州、四川、青海、浙江、內蒙古、重慶7個省(區、市)為全國旅游資源普查試點省份,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為全國開展旅游資源普查工作提供了樣板和示范。
轉自:中國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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