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多年試點之后,農村承包土地擔保貸款終于在全國全面放開。2月19日,第16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正式對外發布。
記者注意到,這份題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共分為八個部分。在第五部分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激發鄉村發展活力中,明確提出要健全土地流轉規范管理制度,發展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擔保融資。
對此,貴州大學經濟學院教授、農村經濟學專家朱滿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承包土地擔保貸款的放開,為進一步推進農村改革、鄉村振興提供了更有力的金融支持。
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融資試水
眾所周知,我國的金融體系分為城市金融和農村金融。相較于城市金融,農村金融長期存在著發展不完善、法律規范不健全的問題。一直以來,從事農業生產的經營者也長期面臨著融資難和抵押難的問題。
廣西某觀光農業負責人王華(化名)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農業與工業不同,對于一些從事農業的企業來說,最難的是土地產權和資金,再加上農業是靠天吃飯,存在著很多不可預測的風險,因此,缺少資金是每個農業企業面臨的一個最大的問題。
山西懷仁種植大戶馬東紅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做農業,最怕的是沒有資金,想擴大規模,又沒有抵押物,又找不到擔保,去銀行碰一鼻子灰的事情經常發生,總之一句話,沒資金什么也做不了。
曾有媒體舉例說,農民沒有抵押物,沒有資金,要想買一頭老牛缺100塊錢,那就再等一年吧。而這樣的案例,在農村算不得新聞。
長期以來,我國的農村土地是抵押禁區,但隨著社會環境在不斷發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也在發生著重大變革。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土地經濟與人力資源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員郜亮亮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農地流轉市場的快速發展,特別是隨著“三權分置”改革的推進,各類新型經營主體能夠較為便利地獲得經營所需的土地開展規模經營。
早在201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關于受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天津市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并于當年底正式實施,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正式在全國展開。
自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及國務院出臺指導意見,農村“兩權”抵押貸款的試點工作也得以全面推進。
像馬東紅這樣的種植大戶所面臨的困境在全國的廣大農村只是一個縮影。不過,這樣的困境在國家實行“兩權”試點的紅利下,從事農業的農民在資金方面也有了緩解之勢。
對于“兩權”試點,有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推進“兩權”抵押貸款試點,不僅要防范金融風險,還要防范可能發生的其他社會風險。
業內認為,為了落實農村土地的用益物權,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創新,有效盤活農村資源、資金、資產,為穩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經驗和模式,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是很必要的。
緩解“三農”發展資金難題
尤為一提的是,在農村試點推行的“兩權”抵押貸款中,其成效積極。在融資額度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兩權”推動后,有效地緩解了“三農”中融資難的問題。
在2018年12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全國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情況的總結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9月末,試點地區已有1193家金融機構開辦農地抵押貸款業務,330家金融機構開辦農房抵押貸款業務。同時,積極創新抵押貸款模式,創新推出“兩權”為單一抵押的貸款,“兩權”+多種經營權組合抵押、“兩權”+農業設施權證、農戶聯保+“兩權”反擔保等模式,進一步釋放“兩權”抵押擔保權能。
國務院上述報告顯示,截至當年9月末,全國232個試點地區農地抵押貸款余額520億元,同比增長76.3%,累計發放964億元。試點以來,融資額度顯著提高,效率有效提升,成本逐步下降,推動緩解了“三農”領域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報告還顯示,試點地區土地抵押和農房抵押貸款余額中用于農業和其他生產經營的分別占99%、78%。湖南省啟動試點以來,“兩權”抵押貸款已累計支持全省近3萬個農業經營主體。
審議報告還介紹,普通農戶貸款額度由試點前的最高1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貸款額度由試點前的最高1000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5000萬元不等。同時,通過下放貸款審批權限、簡化審批流程、優化利率定價還款方式,農戶審貸后最快2天即可獲得貸款。
值得一提的是,自“兩權”試點以來,試點農村也盤活了耕地資產,以往那些小而分散的小農生產在資金的支持下也逐步向適度規模經營轉變。例如黑龍江省15個農地抵押貸款試點地區中,其耕地流轉率比試點前提高了6個百分點。
在郜亮亮看來,雖然農村金融市場存在高度不完善,其經營規模也面臨著資金約束等問題,但事實證明,不少地方通過實施探索農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在某種程度上還是緩解了金融約束對現代農業的發展制約。
朱滿德認為,“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業經營主體缺乏抵押物的矛盾。同時,也提高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的可獲得性,助力其擴大經營規模,帶動了產業發展和農民增收。且各地試點中,政府積極參與,通過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和杠桿效應,促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融資成本。
農村金融市場化仍需政策補位
王華告訴記者,他在剛剛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中也看到了土地改革方面的內容,其中強調了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可擔保融資,這對流轉土地的經營農戶來說是個利好消息。
在郜亮亮看來,全面放開擔保貸款,將為鄉村振興的各種踐行主體提供緩解資金難題的辦法,能夠刺激農業規模經營、農業投資和農業生產方式的轉變,也能刺激農業規模經營、各種鄉村新產業、新業態落地生根。
不過,郜亮亮也向記者坦言,承包土地經營權擔保融資依然面臨著違約后金融機構以及第三方(法院等機構或組織或個人)執行合約成本較高的問題,不排除會發生抵押貸款“有價無市”的尷尬局面。不過,中央一號文件中涉及三農方面的內容也強調,要打通金融服務“三農”各個環節,建立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激勵約束機制,實現普惠性涉農貸款增速總體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這仍需要出臺一些可行性政策補位。
“國內外研究都表明,農戶的信用水平事實上并不低于城市居民,只是,應該如何激勵和約束金融機構去充分利用好這些寶貴的信用資源,讓這些涉農金融機構‘逐步回歸本源’,避免舍本逐末是個值得關注的問題。”郜亮亮認為,不可否認,土地擔保貸款放開,能夠推動“三農”發展遇到資金問題,但相關部門還是要進一步推進農村金融市場化步伐,讓借貸雙方實現激勵相容條件下的共贏,而不是靠政策強壓金融機構,也要避免激發需求方的逆向選擇行為。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雖然承包土地經營權擔保融資放開了,固然是有利的,但也可能引發負面影響。例如,要警惕引發地租的上漲,一定要讓真正從事經營的主體受益,而非享有承包權的農戶。在操作流程方面一定要簡單,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做抵押或擔保,不要隨意附帶其他抵押品或擔保物,否則也會對農業企業造成不利影響。(記者 梁文艷)
轉自:中國產經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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