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起,新疆將實施2019年自治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每畝冬小麥最高補貼180元。
7月23日,從自治區農業農村廳了解到,近日,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會同自治區財政廳對現行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進行了調整優化,對于種植小麥、玉米等農作物的農戶,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同時新疆特色作物耕地地力保護補貼也有了新標準。
其中,新疆冬小麥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標準由現行的130元/畝調整為180元/畝,春小麥仍執行2018年標準,保持在115元/畝不變。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種植業和農藥管理處工作人員劉艷祥介紹:“以前種植小麥,每畝地補貼100元,從2018年實施小麥收儲制度改革后,將冬小麥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標準提高到每畝地130元,2019年種植冬小麥補貼又提高到180元,也就是說現在比2018年每畝地補貼提高了50元。”
此外,新疆還將對種植青貯飼料、苜蓿、玉米和優勢特色經濟作物的耕地進行補貼。其中,種植青貯飼料、苜蓿的耕地,每畝補貼100元;種植玉米(不含復播)和特色經濟作物的耕地,每畝補貼18元。
而玉米用于青貯或收獲籽粒由各地據情核實確定,用于青貯的按每畝100元標準進行補貼,用于收獲籽粒的按每畝18元標準進行補貼,特色經濟作物由地縣結合縣城發展實際和產業結構調整需要,確定特色經濟作物補貼范圍(不含棉花、林果、蔬菜)。
補貼面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面積為基礎,尚未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地方,以擁有二輪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耕地面積為基礎,其他類型耕地以合法種植證明文書為基礎。
需要領取補貼的農民,每年可將土地面積向村委會進行申報,并由當地鄉鎮和農業部門進行核查、公示,確認無誤后向財政部門提供補貼面積清冊等,由財政部門組織補貼發放。
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拋荒、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以及納入自治區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地、草地)以及退地減水范圍的耕地和違法開墾的耕地不予補貼。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總農藝師李晶說,耕地地力是指耕地的基礎生產能力,對現行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進行調整優化,是當前新疆農業產業發展的實際需要,不僅可鼓勵農民調整種植結構、擴大優質冬小麥種植規模,還使農業生態資源得到保護,進一步推進了新疆農業、畜牧業和特色產業持續協調發展。
轉自:中華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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