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喝一杯鮮榨果汁十分愜意,但近年來,“網紅奶茶”、“網紅果汁”等飲品的食品安全問題頻頻被曝光。6月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加強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監督管理的通知》,強調要加強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監督管理,禁止使用腐敗變質的水果、蔬菜以及超過保質期的果醬、糖漿等原輔料加工制作飲品。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過檢查發現,部分飲品店使用過期原料、衛生條件差、虛假宣傳等問題較為突出,存在食品安全隱患。
通知指出,各地要督促飲品店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規范飲品制售行為。采購的鮮奶、奶粉、植脂末、茶粉、茶包、水果、蔬菜、果醬、糖漿、食品添加劑、一次性杯具和吸管等原輔料要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制作食用冰、奶茶、果蔬汁的水,應為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生活飲用水。
禁止使用腐敗變質的水果、蔬菜以及超過保質期的果醬、糖漿等原輔料加工制作飲品。奶茶、果蔬汁等飲品的公示信息和廣告宣傳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存在虛假內容。產品宣傳中使用“無糖”“低脂”“鮮奶”“現切水果”等內容的,要與實際相符。
通知強調,各地要組織對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等飲品店開展現場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飲品和原輔料進行監督抽檢。重點檢查從業人員的健康衛生管理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自制飲品、機打飲料或定型包裝飲品的行為;檢查水果、蔬菜的進貨查驗記錄以及保存情況。檢查沖煮飲品所用果汁原漿、奶粉茶粉等產品標簽是否合規;制作飲品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情況;榨汁機等工具容器在使用前是否洗凈消毒,盛裝自制飲品的飲具是否清洗消毒;凈水處理設備使用及用水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對現場檢查、產品抽檢和投訴舉報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責令經營者立即整改,情節較重的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嚴厲查處。要及時將違法違規經營者名單及其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入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向社會公示。(胡可璐)
轉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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