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色化轉型戰略落地“十五五”碳達峰路線圖來了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6-07-14





      6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十五五”碳達峰行動方案》。中國政府網7月9日公布,國務院印發《“十五五”碳達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提出,發揮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牽引作用,更好統籌保障能源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以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為關鍵,深入推進產業綠色化、低碳化,以更高水平、更高質量做好節能降碳工作,穩步實現煤炭和石油消費達峰,將綠色低碳導向融入國民經濟循環各領域各環節。


      “十五五”碳達峰路線圖正式出爐,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迎來關鍵落子。專家表示,碳達峰碳中和定位為經濟增長戰略牽引,核心變化是從“十四五”約束性任務轉向“十五五”增長動能,凸顯了我國積極應變、主動作為的擔當。


      發揮戰略牽引作用  打造更多綠色經濟增長點


      發揮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牽引作用,最重要的抓手不是單一技術或單項政策,而是以應用場景為牽引,推動政策、技術、產業和市場協同發力。


      《行動方案》提出,到2030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25%,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為實現2035年國家自主貢獻目標、推進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


      中國人民大學生態環境學院教授李巖告訴中國工業報,《行動方案》有力貫徹落實“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的綠色低碳轉型戰略,明確提出系列約束性目標,將從能源雙控轉向碳雙控,實現碳總量和碳排放強度的有效控制,這是我國碳達峰頂層設計的具體體現,有利于我國雙碳目標如期實現。


      香港技術院新能源學部主任方俊彥教授向中國工業報表示,本次將雙碳定位為經濟增長戰略牽引,核心變化是從“十四五”約束性任務轉向“十五五”增長動能,凸顯了我國積極應變、主動作為的擔當。


      “整套戰略牽引體系可以分為制度、市場、考核、投資、統一能源市場基座五大抓手,層層支撐、環環相扣。”方俊彥說。


      第一是制度抓手:全面從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雙控。依托《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辦法》確立五大剛性管控指標——碳排放總量、碳排放強度、煤炭消費總量、石油消費總量、非化石能源占比,這套量化標尺是雙碳牽引的制度底座,徹底改變單一能耗管控模式。


      第二是市場抓手:全國碳市場、CCER自愿減排市場、綠電綠證三個市場協同發力。


      第三是考核抓手:實行“地方自主申報+國家審核”差異化考核,考核結果直接納入領導班子綜合評價,讓考核真正“長牙帶電”。通過建立省—市—園區—企業四級碳排放臺賬,能有效實現指標管控。


      第四是投資抓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置碳評價。新建“兩高”項目必須落實碳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從項目審批源頭管住新增碳排放,把低碳約束嵌入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全鏈條。


      第五是基座抓手:加快建設全國統一能源市場,承托前四項抓手落地。


      中關村昌晟能源科技示范應用產業聯盟產業研究員呂博文向中國工業報表示,發揮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牽引作用,最重要的抓手不是單一技術或單項政策,而是以應用場景為牽引,推動政策、技術、產業和市場協同發力。


      從發展路徑來看,不同場景需要形成差異化的降碳方案。在工業領域,應重點推動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和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在園區層面,加快建設零碳園區和綜合能源系統,實現能源、碳和產業協同優化;在建筑和交通領域,推廣綠色建筑、電氣化和綠色燃料應用;在居民生活領域,則通過綠色消費、數字化能碳管理等方式,引導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通過一個個具體場景的持續突破,最終推動全社會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使碳達峰碳中和真正成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戰略牽引力,而不僅僅是一項減排目標。”呂博文說。


      “發揮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牽引作用,最終將著力于產業轉型,而這將遵循存量倒逼改造、增量培育增長點雙線邏輯。”方俊彥表示。


      在存量端,高耗能行業系統化降碳改造,鋼鐵、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九大行業是減排主戰場。在增量端,有望打造四大綠色經濟增長賽道,分別是打造鏈式化“以綠制綠”產業走廊、新型儲能獨立市場主體地位推動產業擴張、國家級零碳園區規模化布局、鄉村分布式新能源聯動鄉村振興。


      《行動方案》提出,推動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依法依規淘汰落后低效產能和工藝設備,加強水泥產能規范管理,有力有效管控“兩高”項目,加快發展綠色能源、綠色制造、綠色服務等綠色低碳產業,持續增強新能源、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等產業競爭優勢,培育氫能、綠色燃料等產業。開展傳統產業節能降碳改造,加快零碳園區和零碳工廠建設,推進算力設施綠色低碳轉型,發揮循環經濟助力降碳作用。


      呂博文表示,推進產業綠色化低碳化,關鍵在于解決綠色轉型與經濟效益之間的平衡問題,讓企業從“被動減碳”轉向“主動發展”。


      聚焦重點領域與關鍵環節  加快能源結構調整優化


      要聚焦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持續用力,加快能源結構調整優化。深入開展節能降碳改造,以建設新型電力系統為核心,推動能源供給、能源消費和能源管理方式的系統性變革。


      “十五五”規劃綱提出,深入開展節能降碳改造和控煤減煤,加快推進新增用電量由新增清潔能源電量覆蓋,推動煤炭和石油消費達峰,單位GDP能耗下降10%左右。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聚焦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持續用力,加快能源結構調整優化。


      《行動方案》提出,到2030年,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28億千瓦以上,常規水電裝機容量達到4.1億千瓦左右,核電運行裝機容量達到1.1億千瓦左右。抽水蓄能裝機容量達到1.6億千瓦左右,新型儲能裝機容量力爭達到3億千瓦,全國虛擬電廠最大調節能力達到5000萬千瓦以上,電力需求響應能力達到最大用電負荷的5%以上。


      深入推進煤炭消費清潔替代,合理控制煤電裝機規模和發電量,推動煤電向支撐性調節性電源轉型,大力推進燃煤鍋爐、燃煤工業窯爐清潔替代,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對新建非“兩高”項目實施煤炭消費等量或減量替代。


      李巖表示,能源結構調整與碳減排目標相一致。能源結構調整是一個系統工程,在加大新能源發電占比的同時,需要解決新能源遠距離運輸和儲能的問題。


      “能源領域碳排放占全社會總量八成以上,是轉型主戰場。”方俊彥表示。


      呂博文表示,能源結構調整優化必須始終堅持安全、靈活、高可靠性和可持續發展四個基本目標,要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基礎上,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十五五”時期能源結構優化的重點,不是簡單地減少化石能源,而是按照《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十五五”規劃》的要求,以建設新型電力系統為核心,推動能源供給、能源消費和能源管理方式的系統性變革。


      這也意味著,未來能源結構優化必須堅持系統思維,而不是依賴某一項技術或某一種設備。風電、光伏、儲能、氫能、虛擬電廠、需求側響應、綜合能源服務等技術各有特點,只有通過數字化、智能化手段將其有機融合,形成源網荷儲協同互動的新型電力系統,才能真正實現能源系統整體效率的提升。


      伴隨著能源結構的調整,綠電消納也備受關注。


      “這是頗具挑戰性的課題之一,其本質并不僅僅是新能源裝得夠不夠,而是現有能源系統能否適應新能源快速發展的需要。”呂博文認為,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具有波動性、間歇性和隨機性的特點,這就要求電力系統具備更強的靈活調節能力。


      在呂博文看來,推進綠電消納,首先需要打破傳統能源體系的慣性思維,以建設新型電力系統為目標,推動能源生產、輸送、消費和調度方式的整體變革。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電網結構,提升跨區域資源優化配置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快發展新型儲能、虛擬電廠、需求側響應、源網荷儲一體化等新技術、新模式,增強電力系統的靈活調節能力,讓新能源“發得出、送得走、用得好”。


      與此同時,綠電消納能力的提升也離不開技術持續迭代。未來,無論是儲能技術、智能電網、數字化調度,還是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技術在能源領域的應用,都將在新能源預測、電網運行優化和能源協同管理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不斷提高新能源利用效率和系統運行水平。


      此外,分布式能源的發展將成為提高系統靈活性、提高新能源消納能力的重要方向。未來能源體系將逐步形成集中式大電網與分布式能源協同發展的格局。在保障大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基礎上,通過微電網、分布式光伏、儲能等方式,實現能源就近生產、就近消納和精準供能。


      呂博文表示,綠電消納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循序漸進提升新能源消納能力,在發展中解決問題,在改革中完善機制,通過技術進步、市場機制和制度創新協同發力,逐步實現新能源從“規模增長”向“高質量消納”的轉變。


      增加轉型動能  強化標準及保障體系建設


      健全完善法律法規標準、碳排放統計核算等體系,始終堅持以應用場景為牽引,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真正融入經濟社會運行的各領域、各環節。


      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健全完善法律法規標準、碳排放統計核算等體系。


      《行動方案》提出,推動修訂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研究修訂出臺重點用能和碳排放單位管理辦法、節能降碳監察辦法、能效標識管理辦法等。完善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推進國家統一的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建設。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


      “未來,誰能夠率先建立完整、可信、可追溯的碳數據體系,誰就將在綠色發展和國際市場競爭中占據更大主動權。”呂博文說。


      “碳核算是雙碳治理的地基,當前體系短板突出,存在四大核心難關”。方俊彥表示,一是行業門類繁雜、專業技術壁壘高;二是能耗、排放數據來源多元、標準不一、更新頻率參差不齊;三是傳統人工核算周期長、人力成本高昂;四是核算時空精細度不足,現有體系僅完善區域層面核算方法,行業、單品級精準量化能力缺失,難以識別低成本最優降碳路徑。


      方俊彥表示,核算精度不足直接導致減排施策靶向不準。他建議:一是加快技術突破,形成自主可控的國產化技術方案,大幅降低核算人力與時間成本。二是建設國家級碳數據中心,實現底座統一。打通能源、工業、生態環境跨部門數據,實現一數一源、動態更新,重點排放單位系統與全國碳市場直連,建成四級碳排放臺賬體系。三是制度補位,統一全國核算規則與碳標識認證。加快建成全國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統一各行業核算標準,完善產品碳足跡、碳標識認證體系,對內支撐考核監管,對外應對歐盟CBAM(中歐碳邊境調節機制)碳邊境關稅壁壘。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副院長夏青向中國工業報表示,要加快技術突破實現碳實測,改變因子法算碳,最終與國際接軌。


      呂博文認為,碳排放統計核算目前最大的挑戰主要體現在空間維度和時間維度兩個方面。從空間維度來看,很多產品的生產過程涉及多個地區、多個企業甚至多個國家,僅統計最終生產企業的碳排放,往往無法真實反映產品的實際碳排放水平。從時間維度來看,碳排放也不應局限于某一時刻或某一年度,而應更加關注產品和項目的全生命周期。


      對于健全完善法律法規標準,方俊彥表示,“十五五”期間,綠色低碳法規標準體系建設將實現分層完善,分為立法、市場規制、技術標準、認證、國際銜接五大板塊協同推進。


      呂博文認為,健全完善綠色低碳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應始終堅持以應用場景為牽引。與此同時,標準體系也應具有動態演進能力。隨著新型儲能、氫能、虛擬電廠、人工智能、能碳管理平臺等新技術不斷發展,相關標準需要及時更新,不斷吸收成熟技術成果,為新技術、新模式進入市場提供制度支撐,避免標準滯后制約產業創新。


      還應進一步完善與碳排放管理、產品碳足跡、綠色金融、綠色電力交易、綠色供應鏈等相關的法律制度,把綠色發展要求更好融入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另外,法律制度還應平衡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


      呂博文表示,總之,未來應堅持以應用場景為牽引,以標準體系規范實踐,以法律法規保障落實,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真正融入經濟社會運行的各領域、各環節。(劉德炳)


      轉自: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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