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文化廳聯合下發《關于推動"十大皖藥"傳統加工技藝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安徽"十大皖藥"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單位可向所屬地區的市、縣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的申請。
《通知》指出,傳統醫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傳統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守護傳統醫藥的文化根基,是安徽省非遺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徽作為中醫藥文化大省,擁有豐富的中醫藥資源,鼓勵和支持具有傳統特色加工技藝的"十大皖藥"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單位開展申報工作,對加強道地中藥材傳統加工技藝的傳承、保護,及促進"十大皖藥"產業的良性發展,能起到促進作用。
《通知》明確,"十大皖藥"傳統加工技藝"申遺"需具備以下條件:具有突出的歷史、文化、醫學、研究、開發價值;具有鮮明特色,有較大影響,在全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在一定群體中或地域范圍內世代傳承、活態存在且傳承譜系明晰;內容積極向上,與現代民眾生活相協調,在醫治疾病、保障群眾身體健康等方面發揮積極效用。
《通知》要求,"十大皖藥"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單位可在全面考察種植品種傳統加工技藝的歷史、文化、醫學價值基礎上,嚴格把關、認真篩選,將具備非遺申報條件的傳統加工技藝向文化主管部門申報,并抄送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
據悉,項目申報要從縣級開始,逐級申報,即首先申報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再申報市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不能越級申報。對申報的項目,《通知》要求制定詳實具體、切實可行的保護計劃。(宋珍 楊成松)
轉自: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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