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就如何充分利用“數字長江”的信息化手段,加快長江經濟帶產業轉型升級采訪了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信息通信科技集團副總經理余少華。
余少華說,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以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為導向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在2018年4月26日又指出“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是關系國家發展全局的重大戰略”。長江經濟帶的建設要切實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宗旨,遵循生態、產業、生活高質量發展路徑,發展數字經濟是長江經濟帶各省市推動綠色循環低碳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
“數字長江”是對長江航運信息化、智能化的形象描述,其基本內涵是將信息化技術廣泛應用于政務管理、公共服務和企業經營等長江航運領域,通過信息化應用系統實現各類航運業務的流程優化、協同配合和輔助決策,最大限度地優化航運管理、提供公共服務,提升航運安全,提高運輸效率,加強內部管理,降低運行成本,為促進沿江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航運服務。余少華表示,“數字長江”信息化技術在長江經濟帶發展中起到的舉足輕重的作用,是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的綠色之“魂”,是解決長江經濟帶生產要素流動、環境保護、綠色生態、百姓民生的重要舉措,將會成為全國綠色生態高質量發展的樣板,能夠讓長江經濟帶重新煥發生機與活力,實現“綠色長江夢”。
余少華建議,國家要支持湖北重點突破,加快推進智慧長江經濟帶(湖北段)高質量發展。支持湖北建設沿江的上下游智慧水源檢測、智慧生態保護與修復、智慧沿江交通、智能產業發展的長江經濟帶智能生態重大基礎設施,實現沿江水運、沿江高鐵、沿江公路、沿江航運和沿江信息高速公路五位一體化高質量協同發展;實現沿江三大攻堅戰協同的科學綠色發展,不搞大開發,實施大保護,實現基于數字長江與網絡長江和智慧長江的沿江數字水運、沿江數字高鐵、沿江數字公路、沿江數字航空和沿江數字產業一體化協同發展。支持湖北建設沿江生態智能保護與修復國家實驗室(依托三峽大壩)、國家級數字長江法院和檢察院。推動中部地區崛起、長江經濟帶發展和一帶一路聯動的全國一盤棋發展。
余少華指出,充分利用“數字長江”的科技信息化手段,可以加快長江經濟帶產業轉型升級。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利用數字化手段優化產業布局、提升傳統產業層次;大力培育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沿江水運、沿江公路、沿江鐵路、沿江航運、沿江旅游、沿江生態、沿江輪船調度等高科技產業集群,增強長江經濟帶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數字長江”是我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具體體現,能夠有效加快長江經濟帶產業轉型升級,要充分利用互聯網、寬帶無線網絡(如5G)、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手段提升傳統長江航道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培育眾多新興產業集群。實現北有雄安和京津冀,南有海南和粵港澳,中部有智能長江經濟帶重大基礎設施示范應用的、與一帶一路協同發展的全新模式與格局。
余少華建議,建立“數字長江”信息管理平臺,形成長江流域“數據鏈”。他說,“數字長江”信息系統平臺的建設涉及長江流域各個城市群以及多種應用系統的協調配合,系統考慮了整體產業布局的規劃。“數字長江”系統是以新一代信息技術作為基礎平臺,整合了地理信息、電子政務、公眾服務、電子商務、安全監管、物流服務、數字裝備等多種應用系統,是長江經濟帶信息管理的頂層數字化平臺。“數字長江”信息管理平臺能夠共享長江經濟帶的各種政策、資源、要素、環境等數據鏈信息,是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必不可少的系統工具。
“制定相關數字長江相關法律法規,出臺數字保護長江法也是必要的。”余少華認為,長江流域淡水資源極為發達,水生態環境的安全至關重要。絕不能因為航運、產業的發展而導致生態環境發生破壞,因此出臺相關法律法規顯得尤為緊迫。要合理分配各區域的立法權限、資源,充分考慮到不同區域的差異性,廣泛授予地方政府立法的自主權。整合、平衡各種立法資源,重點關注和整合有關民生、環境、產業、市場等相關的立法資源,使得立法的公平性得到充分體現,同時也具備調解爭議的能力;廣泛聽取區域利益方的各種不同的聲音,使法律的制定更符合現實的實際需要。早日出臺《數字長江管理法》,配合我國《環境保護法》《交通運輸法》等相關法律條例,使得長江流域的數字化產業發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能夠有力地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記者 韓永軍 姜莉)
轉自:人民郵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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