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發布第三份免罰清單,即《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免罰清單凸顯了企業營造包容審慎監管環境的制度價值,其核心是行政處罰裁量中‘不予處罰情形’的具體化、明確化。在行政執法領域,精細劃分輕微違法行為,對市場主體依法不予處罰,是對精細化管理要求的積極回應和有益實踐。”上海市司法局局長陸衛東說。
2019年3月,上海發布全國首個跨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規定了34項種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情形,成為惠及中小企業發展的“及時雨”。
2018年11月,楊浦區某醫療科技公司因在官網不當使用廣告語被立案調查。雖然是首次違法、情節輕微且積極配合調查并及時改正,但按規定需罰款“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當時適逢首份免罰清單出臺,遂免于處罰。
今年以來,面對疫情,不少企業面臨經營困難。《文化市場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和《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的相繼面世,極大保障了企業復工復產。
據了解,三份清單內容覆蓋市場監管、消防、文化市場及生態環境4個執法領域,涉及廣告、合同、食品安全、產品質量、消防、藝術品經營、娛樂場所、出版、旅游、大氣污染、固體廢物污染等二十余個類別,共計61項免罰事項。
據悉,截至4月底,上海市行政執法單位共適用“免罰清單”不予處罰906件案件,900余家市場主體因此受益,減輕了中小企業的負擔,保護了上市公司的商譽,避免了后續負面連鎖反應。
除了給企業實實在在的獲得感之外,免罰清單也提高了執法效能。以前,因為裁量基準太籠統,導致執法人員不敢輕易“免罰”,導致行政處罰法有關不予處罰的規定淪為“休眠條款”。
“免罰清單”的提檔升級,減少了行政執法人員的困惑,依法行政有了制度保障。不少基層執法單位反映,實施免罰清單后,在執法過程中感受到企業的理解支持多了、抵觸少了,逐步顯現出良性政企互動趨勢,形成了良性循環。
據悉,上海城管、民防等部門正在研究制定各自領域的免罰清單,并適時推出。
“在免罰清單已經寫入上海地方立法的情況下,下一步,市司法局將持續聯合相關市級主管部門,不斷拓展、優化本市免罰清單,將更多的免罰事項明確下來、公布出來,形成梯隊,形成態勢。”陸衛東說。
轉自:法制日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7254。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