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年來,我國沿海地區涌現出不少涉海產業園區。以園區為核心引導技術含量高、發展潛力大的海洋優勢產業集聚發展確有其重要意義,作者在調研的基礎上對我國海洋產業園區的優勢及發展現狀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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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21世紀以來,科學技術進步和現代化生產組織方式的廣泛應用使得大范圍、大規模的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成為可能,海洋產業已經成為世界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以園區為核心引導技術含量高、發展潛力大的海洋優勢產業集聚發展,對于提高海洋資源利用效率,培育海洋經濟發展新動力,拓展海洋經濟發展新空間都具有重要意義。
海洋產業集群的競爭優勢
海洋產業具有技術密集、關聯廣泛的特點,鏈條式、集群化發展能夠更好地產生規模效應,提高創新速度和資源利用效率,提升企業經營效益。促進海洋產業集群化發展的方式方法可以分成許多種,但歸類的話,無外乎市場主導型和政府主導型兩類。市場主導型產業集群是指產業發展進程中圍繞核心要素,以企業集聚發展為基礎,自發形成產業集群。如,在山東、浙江、福建等海域面積廣闊、海洋生物資源豐富的地區,充分利用海域資源,吸引苗種繁育、高效養殖、餌料和藥物制造等海洋產業鏈相關環節的集聚,逐步形成區域優勢產業。政府主導型產業集群則是政府根據產業發展前景,通過規劃引領政策扶持等手段,優化產業發展環境,引導要素集聚,逐漸發展起來相應的產業集群。我國涉海的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都屬于這一類產業集群。
產業集群一旦形成,在產業增長速度、市場占有率和生產效率方面將產生較強的正面影響,形成產業競爭新優勢。一是產生集聚效應。具有共同生產要求的企業共享各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資源,節約原料消耗和生產成本,加快新技術的推廣擴散。二是提高專業化水平,進而提高經營效率。集群內大中小企業集中在一起,共同構成一個環節完善、功能齊全的企業功能生態網絡,既有利于大企業內部分工的外部化,也有利于小企業的經營專業化,提高專業化效率。三是形成良好的競合關系。同類企業集聚在一起,市場信息相對透明,企業間既存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也便于開展各種形式的合作,強化區域核心競爭力。四是刺激企業創新行為。在特定的區域范圍內,集合涉海企業、科研機構、高校和中介服務組織,通過產業鏈、價值鏈和創新鏈聯結在一起,進行海洋科技研發、產業化等一系列活動和服務,通過相互學習和競爭,提高創新動力和創新效率。如我國海洋裝備制造業與發達國家有較大差距,“十二五”期間,在政府引導下,沿海地區已經初步形成幾個海洋裝備制造業區域中心,對于海洋產業體系的完善發展有重要意義。
我國海洋產業園區發展現狀及問題
海洋強國戰略提出以來,沿海地區涌現了不少涉海產業園區,其中許多園區是當地的產業園區向涉海方向發展。據對沿海地區各地園區名錄的初步統計,目前各種類型、各種層次的海洋產業園區200多個,其中涉海國家級產業園區(包括涉海國家級高新區、涉海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港區、涉海國家級新區、涉海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等)50多個,海洋特色園區近 200 個。這些園區在促進海洋產業轉型升級、優化海洋經濟布局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從發展特征上看,國家級涉海產業園區主要以海工裝備、海洋化工、臨港產業集聚發展為主,在我國涉海區域的三大經濟圈內形成規模較大、產業實力較強的涉海經濟園區,對區域經濟發展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環渤海地區共有 22 個涉海國家級園區,占全國涉海園區總數的 37. 1%,依托這一地區傳統產業基礎雄厚的優勢,在海工裝備、海洋化工等產業已形成較為完備的產業鏈條,市場競爭力較強。2017年環渤海地區海洋生產總值24638億元,占全國海洋生產總值的比重為31.7%。
長江三角洲地區共有 11 個涉海國家級園區,占全國涉海園區總數的 27.0%,依托當地科教體系發達、開放型經濟先進的優勢,這一地區形成了臨港工業、船舶制造與海洋服務業的重要集聚區域,產業的外向度高,創新能力強。2017年長江三角洲地區海洋生產總值22952億元,占全國海洋生產總值的比重為29.6%。
珠江三角洲地區共有 18 個涉海國家級園區,占全國涉海園區總數的 26.4%,這一片區海洋產業園區起步較晚,產業結構呈現多樣化,但海洋廣闊,資源豐富,發展潛力巨大。2017年珠江三角洲地區海洋生產總值18156億元,占全國海洋生產總值的比重為23.4%。
從以上數字可以看出,國家級海洋產業園區的數量與地區海洋經濟發展具有一定相關性,大型產業園區在集聚資源要素、培育產業,尤其是創新引領方面具有很大的發展優勢。
但總體上講,我國海洋產業園區發展起步較晚,發展機制還不成熟,從發展模式看,目前主要能夠實現的功能有要素集聚、產業整合,部分園區能夠初步創新引領,而國外先進的園區已經形成了與城市融合發展,具備產業集聚、文化擴散、資本融通的特征。對比發展階段和運營管理的差距,我國的海洋產業園區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園區布局缺乏統籌規劃,呈現類型多樣,布局散亂局面。目前,各級地方政府都有權批準設立涉海產業園區,園區的設立及發展方向上缺乏有效統籌,園區布局及產業發展協調性較差,甚至存在園區重疊交叉布局的情形,比如有的市布局了兩個以上海洋生物產業園,但發展方向上也沒有很好界定。
二是園區發展缺乏政策設計。目前國家層面沒有制定統一的促進海洋產業園區發展的政策,也沒有海洋產業園區土地利用評價指標體系,對海洋產業園區的單位土地投入及產出強度沒有具體的標準規定,園區發展主要依據地方鼓勵政策,許多地方園區功能長期不能完善,公共服務體系不健全,存在運轉效率低下、投入產出強度低、土地資源利用率較低甚至浪費土地資源的情況。
三是園區的特色優勢、專業化發展不突出。許多園區在建立之后,大力推行招商引資活動,缺乏科學規劃,或者急于項目落地而不遵守規劃,有許多海洋特色產業園,發展產業多樣,但沒有高精尖技術,產業起點定位偏低,有限的土地、資金等優惠條件被低端行業或初級產品稀釋。比如,有的海洋生物產業園區集中了大量的水產品加工企業。
四是園區內產業發展缺乏內在聯系。廣泛的內部經濟聯系是產業集群的重要特征。目前,大部分海洋產業園區內企業產業關聯度不高,并未形成相互依存的分工協作體系。許多企業進入園區只是為了享受園區的優惠政策,而園區更注重項目落地,園區本身發展所需要的集聚效應并未顧及,因此預期的產業配套體系無法構成,產業綜合實力達不到預期目標。許多園區雖然建立了完善的公共服務體系,但是不重視中介服務機構的引入,園區內信息流、服務流速度慢,效率低,交易成本高。比如,海洋產業園區大多投融資機制比較單一,金融機構、風險投資機構不足,企業融資能力差,交易成本高。
海洋產業園區集群化發展的戰略方向
以產業園區為依托,積極培育產業鏈條,構建企業分工協作、協同發展的內部聯系,實現產業集群化發展,是海洋產業園區的發展方向。
一是不拘泥于地域界限,吸引多方資源,實現融合發展。雖然各產業園區有明確的地域邊界,但現代產業體系下的集群發展,需要以開放的思維,把園區與周邊地區看做一個整體,推進海洋產業園區產業發展規劃與城市建設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交通體系規劃有效銜接,使海洋產業園區功能定位與城市發展合理對接,在基礎設施、生產配套等方面,實現園區與周邊地區的無縫對接和融合發展,構筑區域一體化產業體系,提高產業園區的資源配置能力、產業吸納配套能力、綜合成本消化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
二是以優勢產業為核心,推進產業鏈招商。招商引資、項目落地對于產業園區的發展有重大影響。海洋產業園區大多為新建園區,有條件聚焦優勢產業,打造特色產業體系。應充分評估自身的條件和優勢,關注并布局優勢產業的價值鏈關鍵環節及增值環節,以實現整個鏈條配套、延伸。要以市場為導向,發揮企業在招商引資中的主體作用,構建能夠長期回報、共同發展的利益共同體,吸引產業發展要素集聚、匹配,促進產業集群的穩定發展。
三是優化產業發展環境,提升支撐能力。除了園區基礎設施外,產業集群健康發展的關鍵是實現相關企業集合,打造產業生態網絡,促進各環節的良好運轉。必須重視市場交易、評估、科技服務等中介機構和社會組織的參與和發展;改革創新園區的投融資管理體制,引導各類金融機構進入園區,通過健全金融體系,提高資金配置效率,并促進海洋產業園區在產業結構和區域分布上更加均衡合理。
四是控制生態底線,實現可持續發展。注重統籌安排園區用地用海政策,提高用地用海效率;促進海洋產業園區綠色化發展,鼓勵采用現代化節能節水技術、資源再循環技術,實現海洋產業的可持續發展。(作者:系山東省宏觀經濟研究院 劉冰 遲泓)
轉自:中國海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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