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切實提升島內居民獲得感,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2月5日對外發布通知,明確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消費的進境商品“零關稅”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政策規定,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在指定經營場所購買的進境商品,在免稅額度和商品清單范圍內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以及國內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其中,島內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證、海南省居住證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國公民,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證件的境外人員。免稅額度為每人每年1萬元人民幣,不限購買次數。免稅商品聚焦島內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主要包括部分食品飲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貨、母嬰用品等。(記者申鋮)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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