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供銷合作總社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更好理解和落實《通知》,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工業和信息化部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4〕19號)要求,完善電動自行車鋰離子電池(以下簡稱鋰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前期,指導各地按照《電動自行車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指南》和《〈電動自行車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指南〉實施細則》,因地制宜構建可及、便利、安全的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回收利用體系。截至目前,全國共建成電動自行車鋰電池暫存點及回收服務網點五千余個,覆蓋約60%縣級行政區域,基本實現鋰電池電動自行車重點銷售省份全覆蓋。為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回收利用網絡,降低網點建設運營成本,充分整合用好現有資源,發揮供銷合作社已建設的4萬余個再生資源回收站點、600余個區域分揀中心,以及中國再生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再生)等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龍頭企業作用,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供銷合作總社制定了《通知》。
二、《通知》制定過程中開展了哪些工作?
在制定過程中,主要開展以下工作:一是系統調研梳理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情況,聚焦體系建設面臨的突出問題,多次組織有關研究機構、重點企業座談,充分聽取有關各方意見,研究形成《通知》征求意見稿。二是書面征求全國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辦公室、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企業及研究機構意見。三是研究吸納相關意見,修改完善《通知》內容,2026年3月2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供銷合作總社辦公廳聯合印發《通知》。
三、《通知》重點提出了哪些內容?
《通知》從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強化龍頭引領、支持數字監測、做好協同保障等方面作出工作部署。
(一)發揮供銷合作社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作用
一是提出要引導電動自行車整車及鋰電池生產企業與供銷合作社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合作,共建或委托建設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回收網點,做好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回收、貯存。
二是提出要引導供銷合作社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回收站點與鋰電池綜合利用企業合作,做好電動自行車鋰電池規范綜合利用。
(二)強化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龍頭企業作用
一是鼓勵中再生等龍頭企業規劃布局鋰電池回收利用網絡,升級現有分揀中心、拆解基地,提升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回收利用能力。
二是鼓勵供銷合作社各類回收企業與電動自行車經銷售后網點對接,開展“換新+回收”、預約上門回收、“互聯網+回收”等推廣靈活多樣的回收模式。
(三)支持運用數字化技術做好鋰電池信息流向監測
鼓勵發揮中再生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數字化綜合服務平臺作用,引導相關參與主體通過平臺上傳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回收利用信息,促進鋰電池流向規范渠道。
(四)有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是提出各地要依托供銷合作社回收網絡及企業優勢,完善地方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回收利用體系、推廣可行經驗,強化宣傳引導。
二是強調要建立部門對接機制,暢通溝通渠道、健全信息共享,及時解決工作難題、交流經驗。
三是工業和信息化部將聯合供銷合作總社,定期調度體系共建及工作落實情況。
轉自: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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