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條碼是商品的“身份證”,是商品流通的“通行證”,也是產品質量追溯和數字化監管的重要抓手。近日,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將在規范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經過40年發展,我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數量已躍居全球第一,應用覆蓋范圍持續擴大、深度不斷拓展。”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創新司副司長郭晨光說,目前,我國申請使用商品條碼的企業總量已突破65萬家,使用商品條碼的產品總量超2.4億種,廣泛應用于國民經濟各行各業。其中,工業產品類達3935萬種、食品類商品達1690萬種、醫療保健類超1428萬種。商品條碼在跨境貿易便利化、快速通關、食品安全追溯、產品質量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持續發揮基礎性、關鍵性支撐作用,成為我國數字經濟與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的重要基礎設施。
為更好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進一步規范商品條碼注冊、使用、管理與服務,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對《商品條碼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完善。郭晨光介紹,新修訂的《管理辦法》禁止偽造、冒用、注銷后使用商品條碼等違法行為,保障商品條碼唯一性,以提升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為各類經營主體營造規范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消費者可通過掃描商品條碼,追溯商品責任主體,提升維權便利度。同時,鼓勵企業依托條碼公示質量信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壓縮假冒偽劣商品空間,守護消費安全。依托國際通用標準,還將助力我國企業順暢“出海”,一碼通行全球,為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筑牢基礎。
企業是經濟運行的“細胞”。《管理辦法》實施后,將從減輕企業負擔、賦能產業發展、保障市場有序運行等多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副司長徐一文介紹,此次修訂聚焦企業辦事痛點、難點,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減少審批環節,明確取消商品條碼印刷企業資質認定、免除銷售者對商品條碼證明文件的進貨查驗義務,規范商品條碼相關收費標準,切實為企業“松綁”減負。此外,《管理辦法》踐行服務型執法理念,對社會危害性較小的輕微違法行為實行“整改在先、處罰在后”的包容審慎監管模式,有效降低企業辦事和合規成本,激發經營主體活力,助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管理辦法》還整合了商品生產流通、行政許可、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等各類信息,健全商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實現商品全生命周期可查可溯。同時,加速商品信息數字化歸集,助力建立全國統一商品信息數據庫,既可以更好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又賦能產業數字化轉型。”徐一文說。
此次修訂進一步拓展了商品條碼國家標準的覆蓋范圍,在原有零售商品、儲運包裝商品等基礎上,新增《散裝和大宗商品相關編碼與條碼表示》要求,進一步完善商品條碼系列標準體系。讓商品條碼在各類商品、各環節的應用更具規范性和可操作性,推動商品條碼與當前技術發展、管理實踐深度適配,更好服務產業發展和市場監管需求。
“商品條碼伴隨著商品從生產、流通、銷售到回收再利用的整個生命周期,把現實世界的商品和數字世界的信息連接在一起。”中國物品編碼中心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羅方平說,統一的商品條碼標準,打破了不同企業、不同地區之間的信息壁壘,不僅支撐著電子商務和全球貿易的高效運轉,也為政府監管、市場統計和經濟分析提供了真實可靠的數據基礎。
2025年,市場監管總局已啟動網售重點產品質量安全賦碼核驗試點,針對充電寶、電動自行車等10類和百姓生活安全密切相關的產品推行“一碼溯源”,著力構建“生產源頭賦碼、平臺驗碼亮碼、消費者識碼用碼”的全鏈條監管體系,有效遏制充電寶等產品“貨不對板”、假冒偽劣亂象,推動形成政企協同、社會參與的質量共治體系,切實增強消費者的安全感。
“商品條碼不僅是安全的‘守門員’,也是經濟政策的‘助推器’。未來,在服務國家以舊換新政策方面,商品條碼是確保政府補貼精準發放的關鍵技術手段,能有效防止‘騙補’‘套利’等漏洞,讓好政策真正惠及每一位消費者。”郭晨光說,下一步,將繼續深化商品條碼的智慧監管應用,持續優化追溯體系,完善標準供給,不斷提升商品條碼管理規范化、便利化水平,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推動高質量發展貢獻更多力量。(記者 郭靜原)
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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