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業將迎新規 三項業務面臨大調整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6-04-24





      日前,中國證監會就《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管理辦法》)及配套實施規定公開征求意見。


      《管理辦法》對期貨做市交易、衍生品交易和資產管理等三大業務進行調整,將原本由風險管理子公司經營、期貨業協會備案準入和自律管理的期貨做市交易、衍生品交易業務,改由期貨公司經營,并實施許可準入和行政監管。


      中糧期貨總經理助理、首席風險官方晶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管理辦法》將境內子公司金融業務收歸期貨公司統一經營,核心是統一監管口徑、消除監管差異,有利于防范監管套利,提升風險管理水平,夯實行業合規基礎。


      “做市交易和衍生品交易業務回歸母公司也有助于整合資源,減少內部重復建設,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專業化和一體化能力。”方晶表示,對期貨公司而言,經營層面盈利模式將更集中,但業務邊界將會擴大、復雜度也將提升,公司治理上需進一步理順決策機制與授權體系,合規風控則面臨更高標準。


      浙商期貨稽核部負責人任志華告訴記者,期貨做市與衍生品交易業務的調整,既迎來機遇也面臨挑戰。一方面,兩項業務從子公司“回歸”母公司,有助于利用母公司的信用和資本實力做大做強,成為其核心利潤增長點;另一方面,人員、資金必須與經紀業務嚴格分離,對公司內部協同和利益沖突管理提出較高要求。


      《管理辦法》還要求提高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含期量”,“期貨公司設立的期貨資產管理計劃募集資金凈規模,不得超過其設立的期貨和衍生品類資產管理計劃所募集資金凈規模的五倍”。


      期貨資產管理業務的核心變化主要在于引入“五倍規模限制”。任志華認為,這意味著要擴大總規模必須優先做大做強期貨和衍生品類產品。同時,監管導向也比較明確,即:去通道、提高“含期量”。此外,“固收+”、非標類資管計劃將受到影響,鼓勵期貨公司發展主動管理CTA(商品交易顧問)策略等特色產品。


      “提高期貨資產管理業務的‘含期量’,是引導期貨公司回歸本源、聚焦主責主業的重要制度安排。”方晶表示,長期來看,該舉措將倒逼行業強化主動管理與投研水平,顯著提升期貨資管在大資管體系中的專業地位與市場份額,促進資管業務真正服務于實體風險管理。


      格林大華期貨副總經理王駿對記者表示,《管理辦法》的出臺是期貨行業監管框架的歷史性變革,將深刻重塑行業生態,包括業務格局重構、經營模式轉型、行業質量提升和對外開放提速等。隨著正式稿落地與配套規則完善,期貨行業將步入持牌專營、資本穩健、專業賦能的新階段。(記者 王寧)


      轉自:證券日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