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發布《關于進一步減負紓困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從5個方面27條措施,進一步加大減負紓困力度,加快政策落地速度,提升兌付便利度,持續穩定市場預期,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
《意見》提出,要加大國家減稅政策落實力度,減輕企業負擔。對適用3%征收率的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六稅兩費”減征范圍擴大;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部分稅費,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緩繳期限繼續延長6個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延緩期限為6個月。
同時,《意見》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小微企業承租國有房屋,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鼓勵各地對企業防疫、消殺支出給予一定補助,各地對列入監管的工業、商場超市、專業市場、運輸物流(含高速公路服務區)、生活服務(含養老機構)等重點企業給予支持;加強重點物資運輸保障,不得隨意限制車輛、船舶的通行、停靠。
此外,融資服務力度持續加碼,組織地方法人銀行按規定向人民銀行申請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1%的激勵資金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困難行業特別是服務業領域的傾斜力度;鼓勵各金融機構對因疫情、國際貿易等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流動資金補充的企業,給予增加貸款支持;對省擔保集團實施增資,用于補充省再擔保公司資本金,提升省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服務能力,各地政府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費用補貼機制,支持地方擔保公司提升服務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能力。
轉自: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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