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哪個城市購車被限牌,都會引起各路人士的關注,海南5月16日突襲限牌,讓很多人措手不及,7月31日,《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終于千呼萬喚“面向”大眾,讓我們一起解讀細節內容。

1、小客車的定義與指標
無論是能源汽車還是新能源汽車,只要符合國家公共行業標準《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都是小客車。
小客車指標包括三種,分別是:增量指標、更新指標和其他指標。
1.1 增量指標【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新增小客車通過排號方式(新能源車)或搖號、競價方式(燃油車)取得的指標。】
1.2 更新指標【單位或個人名下在本省登記的小客車辦理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省的變更登記后,按本辦法規定申請后直接取得的指標。】
1.3 其他指標【單位或個人在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特定情形下直接申請領取的指標。】
2、競價組織的內容
調控管理機構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競價機構承擔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的具體實施工作。增量指標配額實行動態管理,每年配額由調控管理機構與有關部門根據小客車需求量、環境承載能力、道路交通狀況制訂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下一年度配置方案。今年8月至12月(共5個月)設置了5萬個增量指標配額。預計2019年增量指標配額為12萬個,而2017年全省登記小客車總量不到15萬輛。而為了加快新能源汽車和節能環保汽車推廣應用,新能源車享有排號優先配置權(先滿足新能源車申請)。
3、審核與異議內容
申請人需要在每月8號前提出申請;調控管理機構歸集申請人信息后,將于每月8日24時前分別發送至相關部門進行資格審核。8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反饋審核結果。當月22日在指定網站公布資格審核結果。
如果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調控管理機構提交復核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無異議。調控管理機構會同相關信息審核部門復核后,異議成立的,會反饋申請人,申請人申請編碼自動納入下一次配置;異議不成立的,也會說明理由。
4、申請編碼的程序
申請編碼:申請碼并不能任性申請,個人只能獲取1個申請編碼;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每年可獲得1個申請編碼。單位在每一年度內可以獲取的申請編碼數量按照以下規則之一確定:
4.1 企業上一年度或者新注冊企業當年度,繳納稅款入庫總額1萬元(含)以上的當年可以獲得1個申請編碼;繳納稅款入庫總額每增加50萬元可以增加1個申請編碼;企業申請編碼數量累計達到4個后,繳納稅款入庫總額每增加200萬元可以再增加1個申請編碼;企業申請編碼數量累計達到8個后,繳納稅款入庫總額每增加500萬元可以再增加1個申請編碼;企業申請編碼數量累計達到12個后,繳納稅款入庫總額每增加2000萬元可以再增加1個申請編碼,不設上限。
4.2 企業上一年度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人數5人(含)以上的當年可以獲得1個申請編碼;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人數每增加20人可以增加1個申請編碼;企業申請編碼數量累計達到4個后,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人數每增加50人可以再增加1個申請編碼;企業申請編碼數量累計達到8個后,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人數每增加200人可以再增加1個申請編碼;企業申請編碼數量累計達到12個后,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人數每增加500人可以再增加1個申請編碼,不設上限。同時1個申請編碼,面對排號、搖號或競價這三種配置方式只能做單選題。單位取得指標后,相應核減當年度的申請編碼數量。另外申請編碼也是有保質期的,單位已獲取的有效編碼未取得指標的,有效期至當年12月31日,有效期內自動轉入下次配置。有效期滿后自動失效,單位應當重新提出申請。個人已經獲取的有效編碼的有效期為6個月。也就是說個人成功獲取有效編碼后,一直未取得增量指標,每六個月就要登陸指定網站或到服務窗口申請延期。未及時申請延期的,編碼自動失效。(張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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