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海關總署、銀保監會、證監會和外匯局發布《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面向東盟的金融開放門戶總體方案〉的通知》,這標志著廣西建設面向東盟的金融開放門戶進入實施階段。
《方案》指出,要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本幣驅動、服務實體,穩妥有序、風險可控,創新發展、人才引領”基本原則,經過5年左右努力,廣西基本構建面向東盟的經濟金融合作大通道,完善跨境金融合作交流機制和金融風險防控機制,強化面向東盟的人民幣跨境結算、貨幣交易和跨境投融資服務。
到2020年,廣西現代金融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金融人才進一步集聚,金融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深化,支撐全方位開放能力進一步增強,在廣西打造形成中國面向東盟的金融運營服務基地、財富管理服務基地、金融信息服務基地和金融交流培訓基地。
到2023年,廣西跨境貿易和投資更加便利、金融生態環境更加優良、金融監管更加協同高效,與東盟的機構互設、資金互融、貨幣互兌、監管互動、人員互聯和信息互通進一步增強,基本建成面向東盟的金融開放門戶,建立起與全方位開放格局相匹配的現代金融體系。通過金融開放門戶建設,人民幣東盟區域化水平進一步提高,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實施水平進一步提升,“一帶一路”建設成果進一步鞏固。
廣西建設面向東盟的金融開放門戶,是黨的十九大以來國家批準實施的重要金融開放戰略,是我國金融改革開放的重要嘗試,同時也是廣西沿邊金融綜合改革的深化與發展,以及構建“南向、北聯、東融、西合”全方位開放新格局的重要支撐。
《方案》的有效實施將進一步深化我國與東盟的金融合作,進一步鞏固我國與東盟國家的經貿關系,對于服務“一帶一路”和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建設、推動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和湄公河次區域合作意義重大、作用深遠。(記者 楊子健)
轉自:中國海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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