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為全面提升民營經濟活力,大力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放“大招”了。記者從上海市商務委獲悉,上海市商務委會同市發改委、市經信委以及市工商聯已經正式印發《上海市鼓勵設立民營企業總部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根據《若干意見》,上海市將啟動民營企業總部的認定工作,對經認定的民營企業總部,各區可以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開辦、租房等資助,對區域經濟發展有突出貢獻的,可以給予獎勵。
與此同時,上海市將加大對民營企業總部的金融支持力度,充分發揮戶籍政策的激勵和導向作用,通過居住證積分、居轉戶和直接落戶等梯度化人才引進政策體系,大力支持民營企業總部引進所需的高級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才、有特殊貢獻者等各類優秀人才。
按照《若干意見》的分類,“民營企業總部”分為“企業總部”與“總部型機構”兩大類。申請認定“企業總部”,應當符合在上海市注冊且持續經營1年(含)以上;上年末資產總額達到1億元人民幣;上年度營業收入(銷售收入)超過10億元人民幣;除上海市外,擁有2個或2個以上分支機構等條件。申請認定“總部型機構”的,應當符合母公司為外省市注冊的民營企業,且持續經營1年(含)以上;上年末資產總額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上年度營業收入(銷售收入)超過10億元人民幣;除上海市外,擁有2個或2個以上分支機構等條件。
“民營企業總部”獲得認定后,可以享受到的配套政策有三大類:一是資助和獎勵政策;二是人才政策。各區可以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支持民營企業總部的政策措施,營造有利于民營企業總部發展的營商環境,對民營企業總部引進的人才在子女入學、醫療保障、申請人才公寓等方面提供便利。引導民營企業總部向各類國家級和市級產業園區集聚,各區可為民營企業總部給予租金優惠、政策扶持等服務;三是服務政策。資金服務方面,提供融資支持、設立財務公司、外匯便利以及外籍人員匯兌便利等政策服務。出入境服務方面,簡化出入境手續,提供通關便利。政企溝通服務方面,發揮市區兩級政府聯系重點民營企業工作機制,以及“上海企業服務云”平臺作用,加強政策輔導宣傳,拓寬政企溝通渠道,營造民營企業總部發展良好環境。
轉自: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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