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省在建立綠色政府采購制度上再邁新步。海南日報記者10月14日從省財政廳獲悉,該廳近日印發《海南省綠色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從今年10月1日起,該省在積極推進政府機構強制采購節能產品的基礎上,實行環境標志產品強制采購。這標志著該省從制度上謀求突破,助推“綠色產品”成為政府采購的首選產品。
《意見》分別從建立綠色產品庫、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強制采購國產清潔能源汽車等10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按照規定,該省將綜合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手段,依托該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建立綠色產品庫,庫內產品實行節能和環境標志“雙強制”采購,加大綠色政府采購力度。
根據《意見》要求,黨政機關購置公務用車應100%選用國產清潔能源汽車,鼓勵優先采購綠色印刷服務,并明確了優先采購的評審標準。《意見》還明確,將把國有企業納入政策執行范圍,提高綠色政府采購成效。據了解,目前國有企業雖不屬于政府采購執行主體,但其采購規模大,將其納入綠色政府采購政策范圍,有利于提高政策實施成效。同時,國際上將國有企業具有公共目的的采購納入政府采購范圍,此項規定也是逐步向國際慣例靠攏。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將采購合同的綠色要求延伸至包裝材料使用和配送車輛等,積極助力全面禁塑和清潔能源汽車的推廣工作,擴展政策的實施范圍和效果。此外,為了抑制部分供應商依靠高排放、高污染等生產手段污染環境、降低成本的行為,《意見》明確依法限制環保類失信主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下一步該省將如何持續推進具有海南特色的綠色政府采購制度?省財政廳廳長王惠平表示,做好綠色政府采購必須注重與源頭端的標準、認證工作的合理銜接,為確保該省綠色發展相關工作的全局性、整體性推進,《意見》與《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建立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中“整合形成該省統一的綠色產品的標準、認證、標識體系”相關工作進行了銜接。待該省推廣實施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和標識體系后,省財政廳將按照新標準對綠色產品政府采購制度進行調整完善。
轉自: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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