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吉林省政府新聞辦消息,近日,長春市推出一系列促進汽車消費的政策措施,鼓勵購買新車,購買長春市生產并在省內銷售落籍的汽車,每輛給予購車價格3%的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4000元。
鼓勵更新換代,吉林省號牌車主憑2020年3月20日至6月30日舊車售賣發票或汽車報廢注銷證明,購買長春市生產并在省內銷售落籍的新車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00元。
鼓勵團體采購,對一次性購買長春市生產并在省內銷售落籍的新車5輛及以上的(車輛單價不低于20萬元),給予一次性補助,每輛最高不超過6000元。
轉自: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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